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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今年六月畢業於國立大學的商管科系碩士
今年九月應徵上一間科技公司的行政人員
但當初我去應徵的職務是財務人員(原PO想做財務)
但是因為老闆認為原PO適合做行政...
當初會答應的原因在於
1.想說先有再求好
2.薪水不錯,40K以上
(聽在竹科的朋友講,對於行政這份工作而言這是很高的薪水)
以上兩點,是我當初答應進公司的原因
但是進去公司後,我發現行政的工作我一點都不感興趣
除了每天必做的事情外,就沒其他事情好做還算空閒
會想換工作的原因在於
行政學不到東西也不是我想做的,對於將來的履歷也沒加分
因此想要換工作 想要換到可以做財務的公司去
可是朋友跟我說
換了下一間公司 有可能就不會有這麼悠閒且PAY又高的工作了
且要接近年底了
建議我如果要辭職也等領完年終後再換工作
但我的想法是說
如果我現在換工作,我不會在履歷上寫說我有工作經驗
至少從畢業到現在的空窗期還不會那麼大,如果面試我可以講一些原因帶過
但是 如果到明年二月再找工作
從畢業到找工作中間的空白期就會很大
但如果寫上工作經歷,我又怕被當成草莓族
工作不到一年就換工作 怕會給主管不好的印象
對於接下的工作我不在乎薪水一定要比現在高
事情也可以比現在多無所謂 但是 我只想要學的到東西對我是有幫助的
所以想請大家給我一些意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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