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離職的空窗期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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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與技師有爭執,
如果技師因此離職,
因為公司仍有工程在進行,

依營造業法第40條第1項,
是否應立即新聘專任工程人員銜接業務或於3個月內新聘即可?

請問目前實務上是如何運作呢?
蠻傷腦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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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3-10
樓上大大,樓主問的應該是營造廠受聘技師,不是顧問公司的
執業技師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03-13
回原po,我親身的經歷是,要看是哪個縣市,台北市允許短期
空窗,(我記得新竹市好像也允許)但高雄市堅持要無縫銜接
,主要看承辦人認定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3-15
營造業法裡超多模糊解釋的空間,導致各縣市政府各自做法都
不同,這也是困擾大家很久的事
Leila avatarLeila2020-03-16
瞭解,謝謝各位
Susan avatarSusan2020-03-20
桃園之前要求無縫接軌,不然會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