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太懂減價收受與實作實算 - 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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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嚴謹的判斷方法 只是拿出來討論看看

---實作實算---

前提

設計一開始就要寫清楚 "該工項以實作數量結算" 要先有這句話才能談下去

碰過的狀況

1.地下管線安裝 頭尾端設計圖老舊 也沒編經費做試挖

所以安裝長度以實作數量做結算

不過一開始設計數量會多抓 因為結算時 砍數量比增數量簡單多了

2.消防不鏽鋼管 因為設計公司只做基本設計

所以廠商要送細設圖 經監造及甲方核可後 以現場實作數量結算

當然數量一開始還是要多抓 但是不能太誇張

3.土方的挖方填方 這也很典型 不可能抓的準(設計 監造 廠商切的斷面可能都不一樣)

最後要靠監造實測

---減價收受(有的契約會規定要加罰)---

前提

1.沒有載明 該工項以實作數量結算

2.施工完成後 結構尺寸(高、長、厚、寬)、成品數量(盞、根、膛、座)與設計不符

3.雖然結構外型與設計圖無異 但 強度不夠或有瑕疵

4.有拆換困難或急需使用之情況

案例

1.一混凝土結構物蓋好 鑽心不合格 有拆換困難之情形 但是經過技師檢算 無危險之虞

2.地下水管裝好 驗收(隱蔽物查驗)時發現安裝座標不對 線型跑掉了

無使用功能上的問題

3.一條柏油路 臨時替代道路 驗收發現厚度不足 但急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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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些經驗 沒有拿契約範本出來仔細研究

只是提供討論

不過如果是公共工程的話 其實要看該單位的工務行政嚴謹程度

很多東西 其實 為了省事 為了績效 為了效率 為了和諧 或 驗收官(長官)不懂

是會有很多彈性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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