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1個多月不想待拿的到離職證明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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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上月換工作,中小企業,一進去就水深火熱
事情又多又雜,產品競爭力差一堆問題
資深員工交接2週就離職閃了,
一直撐呀撐最近受不了了,公司規定
3個月內需提前5天告知,但因為部門
沒有人可以接我工作(一人部門)
主管一定會講一大堆要我留下
或問為什麼不做balabala,怕拒絕不
了,且主管牌氣不好會拍桌的那種
又怕其他同事異樣眼光
想用email告知不做了就不去上班,
可是這樣可以請人資離職單用寄的嗎

雖然覺得過意不去,但又覺得公司自己沒儲備人力
且一直說要再徵人也徵不到,不全算自己的問題,
我也才做1個多月的菜鳥一枚
為了自己的前途應該快點離開找下份工作

不過目前自己覺得最大的可能就是撐5天
找不到人交接也沒辦法
這樣好嗎,請給點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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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5-04
勞基法: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Ida avatarIda2015-05-08
他才一個多月...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5-12
未滿三個月明天老子不幹不會有問題 不給離職證明就投訴吧
Ida avatarIda2015-05-17
三個月內當天就可走阿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5-17
一個多月資歷很難看 直接閃人就好
Steve avatarSteve2015-05-19
真的不給你拿在職證明去勞工局都可以申請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5-23
都要走了還怕人拍桌阿?
Olive avatarOlive2015-05-26
一個多月 不寫進履歷也沒差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5-27
會藉口不發5天薪之類的嗎 應該違法是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05-29
不太懂為何你要苦撐 當初沒講好這麼累的話 何必加班?
Olive avatarOlive2015-06-03
一個月的話 當做還在找工作就好了
Cara avatarCara2015-06-03
因這份工作前待業有點久,找的有些煩就答應上班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04
前幾週有個同部門新人來,看情形不對做1天就閃了
Belly avatarBelly2015-06-05
一天就閃人 你們公司這麼恐怖喔=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