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勞動契約可否拒簽?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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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這是朋友問我的問題,

才疏學淺的我回答不出來,

上來請教大家。


朋友在一家小型公司當國外業務,

國外業務部門是剛成立2年多的新部門,

這兩年多內,

由於在準備階段,

所以直到今年才開始慢慢有訂單,

整個部門也只有朋友有接到單子,

雖然量很少,

但畢竟是剛開始,

但事實上更多的是公司決策者的問題造成生意無法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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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長的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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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司要他們部門新簽訂勞動契約,
(當初他到職時公司沒有給他簽,一切約定都是口頭約定)

有鑒於前言所述,

決策者造成生意無法成交,

所以朋友亦萌生離職念頭,
(想說可以的話,能領資遣費更好)

我知道若是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薪資有異動的話,

可拒絕簽新的勞動契約,

若勞資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可要求公司以資遣辦理,

新契約尚未拿給他重簽,

但可以推斷工作地點、工作內容、薪資皆不會有更動,

應該只是加上每月應達到業績,

以公司業績總是訂的誇張狀況來說,

即便未來以達不到業績要求來逼退朋友,

也必定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5款 - 不適任資遣,

但這勢必得再耗上一段時間,

所以想問版上的各位,

這樣的勞動新約是否可以拒簽?(我自己覺得好像沒有拒簽的理由= =")

而勞動舊約因當初是口頭約定,

所以也很難證明,

當初的主管、人資也都離開了,

若有載明業績達成量(3年500億這種誇張業績)是否可拒簽?

麻煩大家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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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2-11-12
實務見解:若遭因無法達成業績以不適任資遣,要檢視該業績
Selena avatarSelena2012-11-13
目標是否「一般人皆能達成」,否則不能資遣。換句話說,如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11-17
果公司要你簽「若3年達不到500億則自願離職」也無效。
Rae avatarRae2012-11-19
那如果一開始就拒簽呢?即使沒有載明業績,是不是只能自
請離職?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11-22
這個問題要回歸到你朋友是想繼續做還是想要資遣費
Robert avatarRobert2012-11-26
如果是想要資遣費,當新合約端出來的時候就可以要求資遣
如果是想留,可以先簽新約,然後到時候公司以沒有達到業績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1-27
要辭退的時候,再主張合約無效主張繼續工作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12-01
他想要資遣費。所以新合約出來,即使工作內容、地點、薪
資不變,也無載明要求業績,可拒簽要求資遣是嗎?
Jake avatarJake2012-12-04
理論上是~但事實上如果條件都不變可能比較有難度
Mary avatarMary2012-12-04
好的,我了解了,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