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問題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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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剛接手公司人資相關工作
就面臨下列的問題
請版上的大大能給予小弟指點與解惑,感恩

事情發生在上個月中
公司一名櫃臺人員懷孕了(未滿兩個月)
10/18日中午左右的上班時間,持續感到腹痛
緊急請假去醫院就醫,後來打電話回來說流產了
到了10/19日,該員工打電話來說明想要請假
公司基於法令,給予5天產假和兩天病假
該員工表示想要休息到11/5,可是公司人力吃緊,實在無法同意
於是該員工表示 公司可以先尋覓人手,若有找到人,他的職位就由新人頂替
新的同仁於10月底應徵完成,並於11月2號到職
公司於應徵完成後通知原來的員工將於10月底退保
該通電話,被通知之員工有清楚表示同意
但是,兩個小時後,該同仁又打電話來,表示他剛剛在休息
沒有清楚瞭解上一通通話的內容
但是公司已經完成退保的動作

該員工表示不能認同公司的作法
現在要求要復職
若不能復職,則要求公司必需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小弟的老闆很不能接受這樣的作法與說法
堅持不讓他回來也不願意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以上就是整件事情的狀況
請問:
一、該員工於7/24到職,從10/18號就未曾上班,但是他的勞保
是從8月1日投保到10月31日,這樣有算是任職滿三個月以上嗎?

二、基於資方的立場,這樣的狀況是否有必要支付預告工資和遣散費?

感謝收看與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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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2-11-10
小弟拙見:事發日(離職日)為10/31,到職已滿3個月
Susan avatarSusan2012-11-10
預告工資+資遣費初估約1萬出頭左右吧? 基於資方立場,我會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11-14
建議付錢(省勞動檢查&訴訟)+做宣傳(公司重視懷孕員工福利)
Olive avatarOlive2012-11-15
另外,雖然員工有說願意離職,但當時並沒有留證明
Daniel avatarDaniel2012-11-16
且員工流產是事實,公司雖有依法給假~但在不違反勞工請假規
Noah avatarNoah2012-11-17
則的前提下,員工要連續請病假亦無不可,公司要求員工回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11-20
上班就有吃虧的地方,但如果走資遣途徑也有可能被反咬一口
Olga avatarOlga2012-11-24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跟員工協調,拿出法令讓員工知道公司做
Ula avatarUla2012-11-29
法合理,再說之以理說人員當初的確是自己說找到新人就離職
Elvira avatarElvira2012-11-29
,但是公司/老闆也很照顧員工,會提供一筆慰問金讓員工休養
Ina avatarIna2012-12-02
等於錢還是有給~只是名義不同~也讓員工填寫離職申請單
Liam avatarLiam2012-12-05
謝謝大大寶貴的意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12-07
另外請問如果對方提出要非志願離職證明,公司一定要給嗎?
David avatarDavid2012-12-11
7/24到職8/1才投保!貴公司顯然違法!
Ina avatarIna2012-12-13
給不給資遣費跟有沒有滿三個月是無關的!貴公司如果被勞
動檢查我看就等著被罰錢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12-15
感謝指教,目前小弟正在做這方面制度的建立和調整
Megan avatarMegan2012-12-18
做一天都有資遣費哦 且加入公司當天就要加保
David avatarDavid2012-12-19
原po可能沒了解我的意思~我是主張不要以資遣處理~自然也不
Tracy avatarTracy2012-12-21
要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請她簽主動離職),避免後續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