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費留學生返國服務 期限90天變15年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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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CQDuAdN ]

作者: abcswatch (GTO)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新聞] 公費留學生返國服務 期限90天變15年
時間: Mon Aug 16 14:43:20 2010

林志成/台北報導

 台灣在海外人才正在減少,加上一些取得國外博士學位者回台不見得找到適合工作
,我留學政策要重新思考。教育部最近公告,通過公費留學考試到國外讀書的人,他們取
得學位後,如在世界百大企業或大學工作,可延緩十五年返國服務。

 教育部每年支助約一百二十位學生出國攻讀博、碩士學位,以到美國紐約為例,學
生每年可獲全額補助學雜費三萬美元、生活費二萬美元,持續三年。政府補助這些人一年
約新台幣一百六十萬元、三年共四百八十萬元。

 過去,凡拿公費留學考試獎學金出國讀書的人,取得學位後,須在九十天內返國服
務,拿幾年獎學金就服務幾年。教育部最近公告,這些人若在《財星(Fortune)》雜
誌公布的世界百大企業或上海交大、英國泰晤士報公布的世界百大大學擔任全職工作,可
延緩十五年返國服務。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說,台灣大專院校的博士師資頗多,加上我在海外人才愈來愈少
、影響力漸減,若讓那些拿公費出國的人,在國外知名學術機構或企業任職,算是儲存人
才於海外。

 教育部表示,這些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的人,讓他們在世界一流學術機構或企業工
作,十五年時間,他們小孩已長大,屆時回國不用擔心子女教育問題;即使他們不回國服
務,要賠政府約四、五百萬元,他們也賠得起。

 另教育部又公布,九十二年到九十七年拿非全額的留學獎學金到國外讀書的人,一
旦到世界五百大企業任職,可視同返國服務。拿這種獎學金的人,服務期間為領取獎學金
的二分之一,譬如拿兩年獎學金,只要服務一年即可。

 拿公費到哈佛大學留學的台科大工商設計系助教范振能說,他拿到博士學位後,就
依規定返國。他提醒,讓到海外留學的人在當地就業,一旦十五年後不回來,他們只要賠
償當年所拿公費,相當於向政府借了不用利息的數百萬元,恐引發爭議。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008160005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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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0-08-19
十五年!(驚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8-21
真的可以被拿來當作是不用利息的借錢...= =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8-24
這一定是有要人子女拿公費又在國外謀得要職 才改辦法的
Zora avatarZora2010-08-27
這種原本公費培養國家人才變成個人生涯銀行 非常要不得
Kelly avatarKelly2010-08-28
能在世界百大任職也不簡單啊
Donna avatarDonna2010-08-29
台大醫學院院長楊泮池說 當這些人想回來的時後再回
來 能做的事會比較多 累積的能量會比較大
Kelly avatarKelly2010-09-03
個人覺得這是一個很不錯的想法
因為有些人在國外的研究環境較佳 國內其實設備沒有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9-06
那麼好 讓這些人這麼早回來也只是扼殺他們
倒不如讓他們在國外待久一點 做出一點成就再回來
Olga avatarOlga2010-09-09
說不定改變的力量會更大
翁啟惠就是最好的例子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9-13
這樣的想法太一相情願了;放寬他們晚點回來不是不行,
但相對地應該提高他們萬一不回來時應付出的代價才對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9-13
要待在國外也不是想待就待的了 每年回國找教職的人不在
Olivia avatarOlivia2010-09-13
少數 文中也提到"台灣大專院校的博士師資頗多"
加上公費生回台灣也沒限制他們一定要在哪服務 回台灣也
Edith avatarEdith2010-09-14
有可能是再當好幾年post-doc 跟一般學生一樣
也有可能找不到工作啦 尤其是有些領域可能不好找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9-18
拿國家錢就要負一定義務, 15 年太誇張..想留在美國可以還錢啊
Freda avatarFreda2010-09-20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9-24
公費政策真是一日多變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9-25
哈哈.. 我那時去說明會 規章裡有說傑出成就可以另行討論之類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9-28
的條款..有人詢問.承辦人員還拍胸保證說那只是好看絕對用不上
都會被要求回國的啦...
Lily avatarLily2010-10-01
不知為何這次改的幅度有這麼大, 特別是已經有不附回國義務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0-04
留學獎學金的情況下, 不知這樣政策改變的背後是甚麼考量
Hardy avatarHardy2010-10-04
我覺得這對念藝術方面的學生並不公平
藝術界根本就沒什麽團體進到"百大"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0-06
即使你是傑出舞者 國外知名舞團要簽你了
但舞團怎麼樣有規模也不可能是"百大"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10-10
還有很多藝術成就也不是用百不百大來衡量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10-10-12
有能力進百大企業,而且可以待十幾年的,有幾個會回來呢?
Xanthe avatarXanthe2010-10-16
公民都拿到了,誰還回來? XD
Emily avatarEmily2010-10-16
才剛拿到ph.d的人就叫他回國,其實對台灣也沒能多大貢獻
Jacob avatarJacob2010-10-21
適當展延幾年是合理的, 一個 fellowship 的 term 是三年
Hazel avatarHazel2010-10-26
現在記得沒錯是上限四年 每年申請展延..不知為啥得延到 15 年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0-10-28
重點就是,公民都拿到了不想賠錢只要不回去政府也拿他沒辦法吧
Lily avatarLily2010-10-31
教育部這話是陷阱. 泰晤士報從沒對世界的大學做排名
Rachel avatarRachel2010-11-03
Wal-Mart全職的店員符合條件?Wal-Mart有前5大吧
Bennie avatarBennie2010-11-05
這是有問題的
Annie avatarAnnie2010-11-07
其實名額不多的話 我覺得倒是很划算 剛畢業就回來真的沒意義
Gary avatarGary2010-11-12
其實優秀的人才如果在國外重要機關服務
也能順便對台灣同胞多點幫助...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0-11-13
to 1樓 保人要賠
Ivy avatarIvy2010-11-16
把公費留學當做對台灣未來的小小投資吧,我贊成不用還錢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11-19
(本人沒有conflict of interest) XD
Kelly avatarKelly2010-11-22
15年了保人還在嗎?XD 跟以前役男出來要保人一樣嘛
Rachel avatarRachel2010-11-27
推 Federalway XDDD真是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