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人對合約的小疑問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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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我目前尚在夜間部就讀中

最近有幸找到一份軟體測試工作

但在合約上看到一條...

"離職後兩年不得參與相關性質工作"

對於剛出社會的我還不太熟悉職場

畢竟我還沒出社會,這條規定會讓我覺得怪怪的

關於這條我問了許多親朋好友

大家都說這是制式格式!即使做一樣也不會怎樣

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請各位前輩們指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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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2-10
類似競業條款,不過如果公司沒給你簽約金之類的獎金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2-11
這條款就沒什麼用,上法院公司也沒啥優勢
Jacob avatarJacob2013-02-12
樓上別亂說
Doris avatarDoris2013-02-14
挖哩勒~我以為樓上是兄弟 ID好像XD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2-19
1樓講得沒錯啊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2-19
沒給錢啥狗屁競業條款根本沒屁用 垃圾資方的垃圾伎倆
Kama avatarKama2013-02-21
1樓沒錯+1~~
Susan avatarSusan2013-02-22
Kamiya 我哪裡亂說請指出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3-02-26
如果資方沒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的損失,此條款不易成立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2-26
網路找一下就很多資料,http://ppt.cc/XGdG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3-02
我請問一下 契約成立的條件是什麼?意思一致?還是對價關係
Una avatarUna2013-03-03
可以多去翻一些判例而不是網路謠言嗎?搞不懂你們的心態
Andy avatarAndy2013-03-05
不要把四原則或五原則當成聖經了!僅供參考而已,好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3-07
那個真的是看爽的.......
Rae avatarRae2013-03-12
這個之前有判例,若無對價,此條款不成立沒錯!
John avatarJohn2013-03-15
樓上 我就說 多翻一些判例了 不要把對價當成護身符 真的
Necoo avatarNecoo2013-03-17
苦口婆心勸你們不聽 不要出了事再來問我怎麼辦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3-21
k大是律師?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3-23
不是 是上班族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3-25
1f沒說錯阿,這條款就沒什麼用,上法院公司也沒啥優勢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3-27
並沒有說無罪, 何必這麼酸
Hazel avatarHazel2013-03-28
因為噓人看起來很厲害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3-30
簡單的說,你看新聞或媒體,有看過因為競業條款被告的嗎
如果那個是你,你應該感到超高興,因為你幾乎是世界第一
的強者。普通人根本沒人鳥這條款。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3-31
告你還嫌浪費錢。
等你被告這種條款時,根本不用怕沒工作了。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4-05
目前google到的都是無效 你要不要直接舉一個有效判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4-06
樓上要請吃雞排了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4-08
除了牽涉到營業秘密的主管職...競業禁止一般很難成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4-12
不要 跟你很熟嗎
James avatarJames2013-04-14
Kamiya翻個判例來看看吧?
Tom avatarTom2013-04-18
一隻小菜鳥 要讓公司告你太難了
Poppy avatarPoppy2013-04-23
作業自己作 喔 先從正確的google開始學起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4-25
蘭奇被告.......但我想聯想會幫他出錢ㄎㄎㄎ....
Kelly avatarKelly2013-04-26
翻不到判例孩來嘴砲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4-26
每家公司都這樣寫,跳過槽的同事間還沒看到有被告的~!
Dora avatarDora2013-04-30
重點是除非掌握營業秘密,否則這些開公司的打官司就飽了~^^!
Delia avatarDelia2013-05-02
一副很熟的樣子,結果手上一個判例都沒有.....出嘴就好
Callum avatarCallum2013-05-05
有找到業務員被告成的 RD的還沒找到 懶得玩了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5-07
純噓某ya的自以為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5-09
謝謝各位前輩!我大概了解了!
Kyle avatarKyle2013-05-13
可能網路上按噓比較爽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5-16
小咖人家才不會理你....
Kyle avatarKyle2013-05-20
競業禁止條款,真要履行公司要支附你這兩年的新資損失!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5-22
沒給補償 競業禁止是沒用的啦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5-25
真的大咖的 搞不好手上一堆公司把柄
Emily avatarEmily2013-05-27
純噓某K,出事找你幹嘛? 法院你家開的? 問你就有用?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6-01
某ya人家至少已經google出一個網頁, 你連一個都沒有
果然網路上充斥著一堆鍵盤嘴砲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6-05
找不到就叫人自己google, 真可憐, 只剩張嘴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6-09
公司要求履約競業條款,超棒!拿公司給的錢放特休兩年,不好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6-12
某ya知名律師寫的專欄不能當聖經,那你的言論我們該當佛經?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6-15
真被告代表你很威。找任職公司的專業法務部門也比找某人實際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6-16
那如果工作幾年有獲得專利,又跳槽的話呢?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6-17
你用公司資源所申請到的專利..當然是屬於公司的啊
Emily avatarEmily2013-06-22
專利和競業禁止是兩回事 法源不同
Leila avatarLeila2013-06-23
專利牽扯到的賠償金額也是不同層級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6-28
企業二代在生氣了 你自己找機會去告告看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6-28
企業二代應該一邊噓一邊想 我家這麼有錢 還要跟loser在這邊爭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6-29
競業條款不是離職簽? 報到簽有效嗎?
Sandy avatarSandy2013-06-30
hsnumax 但是日亞案是個很振奮人心的例子 :)
ksxo我沒有把他們當loser看 我把大家都當人看
Donna avatarDonna2013-07-04
總之有100推雞排什麼的再找我吧 我這麼好心幹啥啊我
John avatarJohn2013-07-07
我拿出兩個最新的判例了,有沒有人要請我吃雞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