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有無老闆要求受雇律師簽合夥契約?? - 律師工作討論Skylar Davis · 2010-03-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是實習結束剛受雇半年左右的律師,今天突然接到老闆要求說簽合夥契約 契約內容為甲乙丙丁共四人(我是丁,其他三個是老闆), 一、業務所得均歸事務所收益為甲乙丙丁四人共有 二、稅捐機關對於業務所得核課之稅金,無論對何人核課,均依照 甲乙各百分之四十七、丙方百分之五、丁方百分之一分擔,並向稅捐機關報備。 老闆跟我說簽這個約只有好處並沒有任何壞處,如果要補稅事務所會負擔,退稅則會 依比例退給我,各位道長有遇到類似的問題嗎? 簽這個約有什麼實質的好處或風險嗎? -- 律師All CommentsAgnes2010-04-02當然不能簽呀 如果實際上你們並未按此比例分配利潤Emma2010-04-04那會有涉及違反商業會計法跟稅捐稽徵法的刑責問題Freda2010-04-06很多事務所的假合夥就是這樣來的,請小心。Elma2010-04-07你的薪水有整體收益的百分之一嗎?Frederica2010-04-09應該有吧我一個月6萬老闆一個月應該沒賺到600萬吧George2010-04-11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會有什麼後果 你應該很清楚Valerie2010-04-13超方便的 告完合夥團體又不足清償時 直接就可以對合夥人執行 無庸另取得執行名義Blanche2010-04-15這哪叫假合夥??這是真合夥阿 薪水就是利益分配阿Michael2010-04-163個老闆 一年600 也差不多吧John2010-04-18想請問一下一樓 是哪個法條??Callum2010-04-20商會法71條 稅捐稽徵法第41條阿Ophelia2010-04-2222院字918號Related Posts主持律師被懲戒VS受僱律師執行職務?有客戶會看學歷嗎?請教有任何道長知道關於如何幫外國人文書認證(notarized)大家有常遇到同業外包案件嗎大家有常遇到同業外包案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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