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讀生試用期、薪資、簽約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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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我以下遇到的狀況
是不是真的不要做這份工讀比較好呢...

面試入取時 店長跟我說
我們試用期為一個月 時薪120 沒有勞健保
還跟我說我因為是外地人為了怕我跑掉
要跟他簽一年不會離職的契約 如果沒有滿一年
就要扣當月薪水的一半
(試用期還沒過所以還沒簽)

店長說如果我正式PASS了
時薪才會是133 並保勞健保 外加簽約

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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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7-12-01
拒絕,然後舉發,如果當地有勞工局的話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12-04
107/1/1 時薪最低 140 喔
Faithe avatarFaithe2017-12-06
拒絕,然後舉發,如果是在台南還是洗洗睡吧
Jake avatarJake2017-12-11
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更何況時薪制…,另外對勞工不
利的條約在實務上是劣於勞基法的話,是不成立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2-16
沒勞健保後面不用看了
Susan avatarSusan2017-12-20
試用期也是適用勞基法
Xanthe avatarXanthe2017-12-24
話說有salary板吧?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12-26
不用考慮了,沒有勞健保,就不要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27
台南就吞下去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