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分身ID沒錯 我也沒有隱瞞
為什麼說的含糊 為什麼用分身ID
都是因為法律有公務員洩密罪
檢舉人在這個案子裡不受限 但我有
鄉民們希望我說清楚 或者用真實身分來說
但我又不是市府發言人 來po這個文章也沒經過誰同意
只是提供不同角度的看法讓大家參考
也只能說遺憾
至於檢舉人回應的內容 我就不回應了
本來就不期待說服誰 另外 不好意思
花時間在筆戰這個也無意義
從一開始檢舉人就是希望藉由在批踢踢上爆料
能讓媒體跟民代注意這件事 最好還能有人去告他
才能鬧到法院去
其實要爭取自己的權益 又覺得必勝
大可以自己去告 要求敗訴方負擔訴訟費用就是了
我只是個小人物 不是要來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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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版友甚至連我的排版都攻擊 基本上那是昨晚睡不著po的
怕斷線所以先po在word 自己轉貼過來 這樣而已
文字太容易產生誤解 再怎麼回應還是一堆質疑
所以才不希望轉貼到別處去 檢舉人是個勇者
願意為爭取權益花這麼多時間
但不好意思 我沒有辦法一一回應眾多鄉民的疑問
就請大家多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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