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的大陸廠有一位台籍員工被資遣
回到台灣要求台灣總公司開資遣證明讓他去申請失業補助
結果此員工去申請後勞工局打來說他們沒在10天前提出通報要罰錢
我們有爬了前面的文章,知道可以補通報跟資遣名冊但還是要罰錢
那現在朋友陷入了兩難的困境,因為補通報會被罰錢
但又因為員工已經前去申請補助,也不可能裝沒事不做補通報這件事
不過又因為這名員工其實還在台灣勞保在保的狀況,所以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好?
請問板上的先進們,像是這種情形是不是不管怎麼處理都一定會被罰阿?
那怎麼知道會被罰多少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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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灣要求台灣總公司開資遣證明讓他去申請失業補助
結果此員工去申請後勞工局打來說他們沒在10天前提出通報要罰錢
我們有爬了前面的文章,知道可以補通報跟資遣名冊但還是要罰錢
那現在朋友陷入了兩難的困境,因為補通報會被罰錢
但又因為員工已經前去申請補助,也不可能裝沒事不做補通報這件事
不過又因為這名員工其實還在台灣勞保在保的狀況,所以根本不知道怎麼處理好?
請問板上的先進們,像是這種情形是不是不管怎麼處理都一定會被罰阿?
那怎麼知道會被罰多少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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