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在公所服務,
最近發生的問題是,
我依照規定請民眾來公所變更文件,
第一個情況是,
一個鄉代表來變更文件時,
一直說他很懂我們的作業然後要我怎麼作,
但其實他說的是錯的,
不過我還是很客氣的跟他說話,
但他實在很煩很吵= =
第二個情況是,
一個村長來變更文件時,
他不到我辦公桌,
而是叫臨時人員請我到鄉長室跟他談,
我一開始不知道是村長還以為是鄉長(小嚇了一跳)
還來我也還是很客氣的跟這位村長說話,
但主要是我不想讓那位臨時人員難作人。
後來我想了想,
這樣子總是不太好,
我是照規定作事的,
而代表和村長也不能決定我的考績,
但好像在地方上就得看他們的臉色??
讓他們覺得他們享有特權??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一個村長把我叫到鄉長室??
有板上大大能提供些意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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