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才條件 -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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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膽的分析一下
-地點:中山小覽 -薪水:30000打死 -工時:六天制 -條件:會英文

1.試用三萬,轉正三萬,還留著的人,一定有特殊原因,能力再爛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2.試用三萬五,轉正四萬,這是對於會英文的新人比較一般的條件。
3.試用三萬,轉正三萬五,至少滿一年加到四萬,不然這個新人絕不會待超過一年半。
4.三萬五,五天制、四張機票,有些工作幾年累了的人,想休息可能會接受這個條件。

※ 引述《pufferco (從新開始)》之銘言:
: 職務: 外貿業務,無業績壓力,專科以上
: 因為主要都是國外客戶,英文需可以溝通
: 薪水: 試用兩個月期 TWD:30000 (TWD+RMB),
: 期後視能力加薪(所以轉正後也有可能不會加薪)
: 工作時間:星期一~六 8:00-18:00 午休時間12:00-14:00
: 福利: 包吃住,一年提供四次返台機票,返台假10~15天

: 外銷嬰兒車為主的工廠
: 如果有需要補充的,還請大家告知!
: 萬分感謝! (實在不想又被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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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2-02-07
不好意思~請問這樣的薪水請業助呢?
Kumar avatarKumar2012-02-07
業助是換個頭銜作一樣事的意思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2-08
不是 是改做一些不直接接觸客人的事
Ethan avatarEthan2012-02-10
不好意思我是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