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成被告最佳辯護人?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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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只有一件事,

一個社會最重要的就是公平正義,

只要透過正當程序、合法方式所調查出來的公平正義,

無論是檢察官或法官調查出來的,無論是對被告有利或不利的,

都無損於公平正義需要被還原被伸張的本質,

雖然在律師板說這個簡直是找噓。


更不用說很多證據在調查出來之前,你怎麼知道會對被告有利還是不利,

如果要先設一把尺,只要會對被告不利就不調查,法官本身已然不公正了。


我是不管最高法院怎麼想為自家人解套省事,

反正我會調查到底,最後是還被告清白也好、是讓被告罪嫌更重也好,

可以做的事不做,法院關上這道門等同讓出路來給黑道開門,

公平正義一件件累積起來不被伸張的結果,

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案件遺毒甚深。



※ 引述《hifree (hifree)》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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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5-19
問題是難以保證每個官都這樣啊
Dora avatarDora2012-05-24
什麼是正當程序跟合法方式呢?如果最高法院這個決議在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5-28
次刑訴修法變成法律條文了, 鈞院要拒絕適用法律嗎?XD
Carol avatarCarol2012-06-01
這讓我想起一個笑話,有一個案子,檢辯雙方同意要認罪協
商了,但是休庭向法官陳報雙方要認罪協商時,法官不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6-06
理由是他覺得這個制度違反公平正義。於是檢辯雙方摸摸鼻
子繼續完成通常審判程序。出庭後旁聽的律師笑稱:中華民
Noah avatarNoah2012-06-10
國刑事訴訟法某一章在剛剛的法院不適用XD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6-14
"如果" 所以你也覺得這是高院造法?
John avatarJohn2012-06-19
原po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