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逃稅3億…賦稅署長 圖利罪起訴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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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助逃稅3億…賦稅署長 圖利罪起訴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0.07.03 02:52 am

賦稅署長許虞哲在北區國稅局長任內,涉嫌協助「法拍屋大王」廖文權逃稅,昨被起訴。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黃義書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五年前任北區國稅局長時,涉嫌協助有「法拍屋大王」之稱的桃園
縣東方帝國開發公司負責人廖文權逃稅,讓國庫短收三億一千多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
依圖利罪起訴。

檢方調查,被業界形容「法拍屋大王」的廖文權,八十八年到九十四年間,利誘公司員工
當人頭標購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六年共賣出三千九百五十六間法拍屋,都以個人
綜合所得稅申報,而非以高稅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九十四年發現,要罰東方公司逃漏營業稅,廖文權向立委林郁方陳情,當時擔
任北區國稅局長的許虞哲遂召開協調會,決議「補稅不罰稅」,並將核課期間由七年改為
五年,如同白白奉送二年免稅。

廖文權後來補辦公司登記,補繳營業稅一億零四百萬元,罰款部分則未追究,讓國庫損失
三億一千多萬元稅收。

許虞哲在地檢署偵辦時供稱,這件補稅案是業者鑽法漏洞,國稅局發現主動追查,因無前
例,無法可罰,北區國稅局先呈報財政部,再開會討論做出決議,幫國家追回一億多元的
稅,國稅局是依法辦理,未因立委出面就讓步。

桃園地檢署則認定許虞哲的裁決圖利東方公司,造成國庫短收,依貪汙罪起訴。

同業指出,廖文權經營法拍的手法獨特,他大量招募員工,用員工名義競標法拍屋,員工
不必拿本錢,如果全額貸款或「超貸」,還能分紅,一度吸引不少求職者加入,全盛時期
員工人數達六百人。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立委林郁方表示,這是一般的選民服務案,當時協助廖文權開
協調會,他只告訴官員,陳情人若有道理,能幫忙就幫忙,並沒有要求財政部官員一定要
怎麼做。

林郁方說,賦稅署之所以做出補稅不罰的決定,是賦稅署經檢討後,發現當時規定的確有
不清楚之處;財政部為避免類似爭議日後層出不窮,決定修改規定,並訂出一年的緩衝期
,九十七年才實施。

【2010/07/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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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7-08
通篇也沒講到許員有從中獲得不法利益,怎
麼會圖利罪起訴?該不會最後又是烏龍一場
Annie avatarAnnie2010-07-09
樓上,稍微唸一下"圖利罪"是圖利誰好嘛??
要是獲利的話,就不叫圖利,叫做"貪污"
Agnes avatarAgnes2010-07-09
不管刑法第131條或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罪
都是要「因而獲得利益」才該當。
Ida avatarIda2010-07-13
如果要說有利益的話 應該是國會關係良好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7-15
圖自己或他人,讓廖君少繳稅,圖利他人。
Noah avatarNoah2010-07-20
讓長官能對委員交代 自然往後升遷順利
Agatha avatarAgatha2010-07-25
直接圖廖君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Sarah avatarSarah2010-07-27
讓廖君得到少繳稅的利益 也算啊
Adele avatarAdele2010-07-27
民意代表講講,倒楣的是公務員
Olivia avatarOlivia2010-07-31
民代的話聽聽就好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8-03
最近也是有個廠商說不會放過我..也是找立委.
Yuri avatarYuri2010-08-07
要辦不是應該辦財政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