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逃稅3億…賦稅署長 圖利罪起訴 - 公職
By Catherine
at 2010-07-04T16:54
at 2010-07-04T16:54
Table of Contents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702076.shtml
涉助逃稅3億…賦稅署長 圖利罪起訴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0.07.03 02:52 am
賦稅署長許虞哲在北區國稅局長任內,涉嫌協助「法拍屋大王」廖文權逃稅,昨被起訴。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黃義書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五年前任北區國稅局長時,涉嫌協助有「法拍屋大王」之稱的桃園
縣東方帝國開發公司負責人廖文權逃稅,讓國庫短收三億一千多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
依圖利罪起訴。
檢方調查,被業界形容「法拍屋大王」的廖文權,八十八年到九十四年間,利誘公司員工
當人頭標購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六年共賣出三千九百五十六間法拍屋,都以個人
綜合所得稅申報,而非以高稅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九十四年發現,要罰東方公司逃漏營業稅,廖文權向立委林郁方陳情,當時擔
任北區國稅局長的許虞哲遂召開協調會,決議「補稅不罰稅」,並將核課期間由七年改為
五年,如同白白奉送二年免稅。
廖文權後來補辦公司登記,補繳營業稅一億零四百萬元,罰款部分則未追究,讓國庫損失
三億一千多萬元稅收。
許虞哲在地檢署偵辦時供稱,這件補稅案是業者鑽法漏洞,國稅局發現主動追查,因無前
例,無法可罰,北區國稅局先呈報財政部,再開會討論做出決議,幫國家追回一億多元的
稅,國稅局是依法辦理,未因立委出面就讓步。
桃園地檢署則認定許虞哲的裁決圖利東方公司,造成國庫短收,依貪汙罪起訴。
同業指出,廖文權經營法拍的手法獨特,他大量招募員工,用員工名義競標法拍屋,員工
不必拿本錢,如果全額貸款或「超貸」,還能分紅,一度吸引不少求職者加入,全盛時期
員工人數達六百人。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立委林郁方表示,這是一般的選民服務案,當時協助廖文權開
協調會,他只告訴官員,陳情人若有道理,能幫忙就幫忙,並沒有要求財政部官員一定要
怎麼做。
林郁方說,賦稅署之所以做出補稅不罰的決定,是賦稅署經檢討後,發現當時規定的確有
不清楚之處;財政部為避免類似爭議日後層出不窮,決定修改規定,並訂出一年的緩衝期
,九十七年才實施。
【2010/07/03 聯合報】
--
涉助逃稅3億…賦稅署長 圖利罪起訴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2010.07.03 02:52 am
賦稅署長許虞哲在北區國稅局長任內,涉嫌協助「法拍屋大王」廖文權逃稅,昨被起訴。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黃義書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五年前任北區國稅局長時,涉嫌協助有「法拍屋大王」之稱的桃園
縣東方帝國開發公司負責人廖文權逃稅,讓國庫短收三億一千多萬元,昨天被桃園地檢署
依圖利罪起訴。
檢方調查,被業界形容「法拍屋大王」的廖文權,八十八年到九十四年間,利誘公司員工
當人頭標購法拍屋,再以個人名義出售,六年共賣出三千九百五十六間法拍屋,都以個人
綜合所得稅申報,而非以高稅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
北區國稅局九十四年發現,要罰東方公司逃漏營業稅,廖文權向立委林郁方陳情,當時擔
任北區國稅局長的許虞哲遂召開協調會,決議「補稅不罰稅」,並將核課期間由七年改為
五年,如同白白奉送二年免稅。
廖文權後來補辦公司登記,補繳營業稅一億零四百萬元,罰款部分則未追究,讓國庫損失
三億一千多萬元稅收。
許虞哲在地檢署偵辦時供稱,這件補稅案是業者鑽法漏洞,國稅局發現主動追查,因無前
例,無法可罰,北區國稅局先呈報財政部,再開會討論做出決議,幫國家追回一億多元的
稅,國稅局是依法辦理,未因立委出面就讓步。
桃園地檢署則認定許虞哲的裁決圖利東方公司,造成國庫短收,依貪汙罪起訴。
同業指出,廖文權經營法拍的手法獨特,他大量招募員工,用員工名義競標法拍屋,員工
不必拿本錢,如果全額貸款或「超貸」,還能分紅,一度吸引不少求職者加入,全盛時期
員工人數達六百人。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立委林郁方表示,這是一般的選民服務案,當時協助廖文權開
協調會,他只告訴官員,陳情人若有道理,能幫忙就幫忙,並沒有要求財政部官員一定要
怎麼做。
林郁方說,賦稅署之所以做出補稅不罰的決定,是賦稅署經檢討後,發現當時規定的確有
不清楚之處;財政部為避免類似爭議日後層出不窮,決定修改規定,並訂出一年的緩衝期
,九十七年才實施。
【2010/07/03 聯合報】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Heather
at 2010-07-08T02:16
at 2010-07-08T02:16
By Annie
at 2010-07-09T02:50
at 2010-07-09T02:50
By Agnes
at 2010-07-09T15:47
at 2010-07-09T15:47
By Ida
at 2010-07-13T10:43
at 2010-07-13T10:43
By Connor
at 2010-07-15T17:35
at 2010-07-15T17:35
By Noah
at 2010-07-20T10:45
at 2010-07-20T10:45
By Agatha
at 2010-07-25T05:36
at 2010-07-25T05:36
By Sarah
at 2010-07-27T12:03
at 2010-07-27T12:03
By Adele
at 2010-07-27T17:04
at 2010-07-27T17:04
By Olivia
at 2010-07-31T04:23
at 2010-07-31T04:23
By Elizabeth
at 2010-08-03T18:04
at 2010-08-03T18:04
By Yuri
at 2010-08-07T02:23
at 2010-08-07T02:23
Related Posts
工程會單身貴族
By Hazel
at 2010-07-04T14:08
at 2010-07-04T14:08
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By Queena
at 2010-07-04T09:55
at 2010-07-04T09:55
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By Jacob
at 2010-07-04T03:53
at 2010-07-04T03:53
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By Jacky
at 2010-07-03T16:26
at 2010-07-03T16:26
有關購買年資的費用?
By Andy
at 2010-07-03T07:10
at 2010-07-03T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