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費用 超支併決算 (預算問題請益)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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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是在地方營業基金的會計單位

現在用人費用當初預算沒估列 但是有討論應該給輪班人員津貼

我查過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手冊 只說員額增加要先經過市府核定

但是沒看到若要新增用人費用底下用途別的相關規定

如果我要新增用人費用用途別 (值班津貼及其他津貼)

我也是可以走超支併決算嗎?但是要先報主管機關轉市府核定?

我問過我們主管機關 他們都沒遇過不清楚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大大 如果有經驗或知道的可以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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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4-10-04
好不負責任的主管機關,建議你問貴地方的主計處,基本上
是可以,但不知道你們縣市有沒有自己的內規!
Tracy avatarTracy2014-10-08
我是人事,簽過類似案子,主計處也是建議用超支併決算方式辦
理。詢問看看應該可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10-10
如果只是要新增用人費用下的二、三級用途別 應該不用超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0-11
併決耶 在用人費用總額內容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