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業工時計算(勞動局再詢問 勞動部解釋)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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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ywang (歐里)》之銘言:
: 台北市政府 勞動局105/01/14再詢問
: 一年52週 105年國定假日12天 所以勞工一年休假不能低於64天
: 以月休六天的業種來說 年休等於72天>64天 高於105年最低休假日
: 與前次詢問無異
: 月薪
: 週休二日業種 每日工作8小時
: 週六加班費給付方式
: 前兩小時0.33 後六小時0.66
: 超過八小時的部分
: 前兩小時1.33 後兩小時1.66
: 月休六日 隔週休二日業種 每日工作7小時
: 前五小時無需給付加班費(在40小時內) 後兩小時0.33 第八小時0.66
: 第九小時1.33 後三小時1.66
: 麻煩版主幫我解M刪掉前一篇文 內文有誤
: 錯誤的原因是勞動局的科員有意不解釋清楚...


如此一來,
那這樣說月休6天,
班表如下:
X:休假日
7:工作7小時(不含休息)
8:工作8小時(不含休息)


一二三四五六日
X.7.7.7.7.8.7.
X.X.7.7.8.8.7.
X.7.7.7.7.8.7.
X.X.7.7.8.8.7.

這樣的班別不就是很合理
也不用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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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勞動局真的很OOXX
電視天天放送2016起周休二日
害我現在應徵每天都在接受新世代的挑戰..
天天來批我
月休6天不合法
現在都要周休二日了

政府難道不能貼出公文嗎??
解釋一下,月休6天是合法的.
又不是每一個人都是鐵飯碗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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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1-18
777787=43 要給3個0.33 or 2個0.33 一個0.66
Emily avatarEmily2016-01-19
一週40H不等於可以變形成兩週80H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1-20
再機車一點 (6+4/6)*6 一勞永逸 聽說某科技廠就這樣搞
Elma avatarElma2016-01-24
翻爛勞動部跟勞動局的網站都只有法條還不敢解釋
大概是怕影響選情被罵翻 XD
Una avatarUna2016-01-25
(6+4/6)*6是甚麼意思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1-27
每天工作6小時40分鐘=一週40小時 (6+40/60)*6=40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1-28
基本上很多工廠都為此搞得天翻地覆,但政府也沒有一個
明確的法令或是解釋,未來勞動檢查如果抓到違法也是老
Elma avatarElma2016-01-30
板要把罰單吃下來,只能自求多福了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1-30
真的是故意不解釋清楚的 因為誤導我的公務員有承認...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2-01
勞動部有預告會放寬適用變形工時的行業,但還沒看到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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