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大家好
小弟是去年底剛考上民航局公職的菜鳥
之前在公家機關(行政院原能會)服了二年多的研發替代役
第一階段:成功嶺受訓三週
第二階段:第四週至十一個月
到用人機構(原能會)服務 領內政部薪水兩萬多(相當預官薪水)
第三階段:第十二個月至兩年十一個月
實際領用人機構(原能會)薪水四萬多
下周終於要去民航局報到了
之前有聽說
如果在公家機關服研發替代役
之後上考上國考
在原公家機關服役兩年多的年資可以擴大解釋併入休假年資
(退休年資的部分則跟一般替代役或義務役同 可以買一年或11個月的樣子)
退休年資的部分我已經找到相關函示
比較沒有問題
不過休假年資的併計
我目前沒有找到相關函釋
不知道有沒有了解這方面細節的前輩
可以提供我一些資訊
希望報到時可以替自己爭取休假的權益
小弟萬分感謝
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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