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職缺禁「薪資面議」 - 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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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小弟分享個近期的面試經驗
此公司為千人股票上市公司

當初在投遞104履歷時
該職缺有註明明確的薪資範圍
假設這個range是36k-50k
小弟身為私立後段大學新鮮人
很有自知之明的在期望薪資填上最低的36k

面試當天,當主管看到期望薪資時
只說了一句:『依你的學經歷,照公司規定不太可能給你這樣的薪水。』
意思大概就是說私立後段畢只能領30k

事後回頭看看104上的薪資範圍更是覺得諷刺
企業永遠都有理由規避法規砍你薪
『你的經歷不足,所以實際職缺是助理工程師,薪水另外算。』
『試用期間會低於薪資範圍,試用過後如表現良好有機會調整。』

寫個假的薪資範圍跟面議有什麼兩樣
勞工遇到企業違反規定是不是只能摸摸鼻子走人?

不過也慶幸自己當下沒錄取
最後找到待遇比期望薪資更好的工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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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9-02-24
若徵人廣告寫36K,一進去給不到36k,可以檢舉,若不敢檢舉
就自己問題(政府不主動)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2-27
好歹你也當面酸主管違法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2-27
自己不檢舉,連公司名字也沒寫,亂放地圖炮有意義嗎?
Iris avatarIris2019-02-27
叫你面試前會給你通知書,裡面會有職稱吧。
Belly avatarBelly2019-03-04
職稱與104職稱一樣,就可以檢舉,不敢檢舉就當面酸面試主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3-04
哪有違反規定 公司就覺得你不夠格啊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07
噓樓上a,原來公司反對法律可以怪面試者,這樣其內部違
反公司規定,也可怪公司囉
Emma avatarEmma2019-03-08
學生沒面試過? 公司說你A職務不適合讓你試B職務看你要不要
很難懂?難道要叫你回家再重發一個B職務通知書?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3-12
繼續噓a法,法律已有規定是很難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3-14
不錄取是違法什麼法?o出社會後再來發表意見吧別害人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3-15
看你的程度 應該也是面試會一直被打槍的 然後再到處說公司違
Joe avatarJoe2019-03-16
這樣就是違法,你就是不懂...
Kumar avatarKumar2019-03-20
真的好難懂哦 違反哪條呢大律師請解釋一下哦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3-20
對了我是請大律師回答 那個大學生就閉嘴了
Jake avatarJake2019-03-23
你的學歷、經歷是面試前,有提供給應徵公司的嗎?如果你已
經提供,他覺得不符合,就不該要你去面試。問他哪裡不符合
如果他說的是你早就提供的資料,應該就是違法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3-24
而且你自己降低標準寫最低36K 頭自己伸出去給別人砍 怎麼
那麼傻?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3-28
沒說公司上來PO文意義不大!不敢爭取自己權益到哪都會被欺
負的
Zanna avatarZanna2019-03-29
面試時 你們是平等的 不爽就直接酸 他沒比較厲害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4-02
沒錄取是該職務就不犯法
Susan avatarSusan2019-04-06
其實私部門行為本來就極難用很特定的方式去規範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4-07
所以常越管越糟,這位還好,想避開的還叫再來面試一次
文中這個方式也是其中之一罷了,幾種方式前文有寫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4-12
104檢舉 點下去看看這樣能不能填不就好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4-13
通知面A 結果到了卻是面B 還給低於A最低薪 就按看看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4-16
不然通知單寫職務要幹嘛 此職務僅供參考 依實際為準?
Sarah avatarSarah2019-04-20
樓上,這樣沒違法,你卻管,HR其實開大絕說看你"下次"要不
Sarah avatarSarah2019-04-21
要來公司面另一職缺
Ethan avatarEthan2019-04-23
HR是企業專人,勞工相對弱勢,此法只看到越管越糟
Jacky avatarJacky2019-04-25
我只能說是我我就按 順便問 那為什麼一開始不寫好要我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4-29
面B 卻寫A找我來面B 至於違不違法 檢舉後會有人告訴我
Ethan avatarEthan2019-04-30
樓上那是面試者評比廠商,但104出錢的是HR,所以這功能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5-02
難出現,之前天眼通就是補這個,但沒錢沒資金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5-05
真假 那就可能沒輒了XD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5-06
噓ak,看的懂法條吧,去翻就業服務法
Zora avatarZora2019-05-06
這法頂多就只能用鼓勵的方式,就像禁年紀禁性別,那個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5-11
私部門有真心去請一個老人做難事,勞資方更沒效率罷了
Emily avatarEmily2019-05-15
執行面取決公部門及自身檢舉,這法條象徵人權往上,實質
要有細則(未有)出現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5-16
怎麼罰?到時候公司會用錄取你的職位不同來辯解,傻呼呼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5-20
這種不容易稽查,也不容易處罰的條款,要基層怎麼抓XD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5-25
其實民進黨的勞工政策就是這樣 永遠會先幫老闆留一個大
後門 然後看民意還不對再慢慢改 只能說至少第一步走出來
了 後續完善法規的時間應該會很久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5-25
這罰不到啦 防君子不防小人
Jacky avatarJacky2019-05-28
這職位可能沒辦法錄用你,但我們公司「剛好」有另一個
很適合你的職缺,薪水28k,你要不要來面試看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5-29
因為很難抓所以公司不怕違法? 果真是鬼島思維
Donna avatarDonna2019-05-31
先承認自己就是這種人吧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6-01
這種公司不用去啦!投機取巧根本有鬼,進去後還想被善待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6-04
沒有人資預設他們開出的第一個條件應徵者就會接受
你完全可以一邊繼續跟他談價 一邊繼續找下家
Kumar avatarKumar2019-06-07
只要他沒有用一樣的職位名稱 發offer但低薪給你 法
律上要說他違法很麻煩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6-07
要不要上去看看現在104職缺怎麼刊登薪資的?一樣鑽漏洞
Carol avatarCarol2019-06-12
私立又是後段30k不錯了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6-17
就公司違法 你又要放過他 其他人能怎樣?
Ina avatarIna2019-06-18
這本來就是個笑話政策
Gary avatarGary2019-06-22
台灣的民營公司很多亂玩的,碰過offer上沒寫薪資,年終
Susan avatarSusan2019-06-26
等領年終才發現跟當初談的不一樣
Doris avatarDoris2019-06-29
主管在講幹話嗎 學歷面試前不就知道了
Agnes avatarAgnes2019-07-01
哪間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7-04
比較想知道公司冗官有多少 然後領多少XD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7-04
連在PTT都不敢講出來公司名字,你也就發牢騷而己,期待啥?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7-09
主管覺得不夠 就不要叫人來面試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7-09
以為這種低能政策能改變環境? 騙騙選民看起來有在做事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7-13
這其實就是在玩灰色模糊地帶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7-17
發牢騷的文 ㄎㄎ 不然就給多點資訊讓大家猜
Agnes avatarAgnes2019-07-18
私立後段30K很正常
Belly avatarBelly2019-07-23
那不是四大又憑什麼拿4萬以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7-26
套另一個職稱意思就是原有的職位不錄取阿 那就閃人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7-30
一切都是政府玩爛的,如果它公司這樣搞你,你大可拿出另一
份履歷出來說,其實我是一名勞檢員..或是履歷上寫親友是勞
檢員或是勞動部公務人員再讓他面試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7-31
那他當初就不應該這樣找你
要是我才不去咧 爛公司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7-31
自己也不檢舉怪誰 法律不保障消極權利者
Cara avatarCara2019-08-04
就是有人接受30k低薪 才會有現在這種局面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08-05
他覺得你不值這錢,那你自己也這麼覺得,不會主動談價?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8-07
都是打工仔 還在那邊說別人 憑什麼拿高薪 薪水是供需問題
他開三萬 請不到對應的人 自然要再拉高 何必貶低別人
Lucy avatarLucy2019-08-10
不敢檢舉就是噓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8-13
這種事去告就算贏也不太有什麼賠償啦,因為你被認為具
體的損失不多,最好的方式是公開把他黑掉,人家才知道
不能瞧不起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