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競業條款,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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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簽「競業條款」的人注意 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頻果即時
2015年05月10日06:50


勞工們注意囉!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
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勞工為求飯碗常無奈接受。

為此,勞動部擬修《勞動契約法》,未來若僱主要在契約中訂此條款,勞工在職時須
每月加發薪水的至少一半作為獎金,草案最快明年送審。對此,勞工樂觀其成認為有
助職涯發展,學者則憂企業會找方法規避。(葉國吏/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0/60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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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5-15
薪水先打6折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5-19
同1f
Liam avatarLiam2015-05-21
總薪不變,底薪變少,爽到雇主
Annie avatarAnnie2015-05-21
1樓正解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05-26
公司:這裡有份切結書.......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5-26
薪水除1.5作底薪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5-28
怎麼不是離職後競業禁止期間給付…
Ina avatarIna2015-05-31
看到這新聞馬上想到1樓那個方法,鬼島老闆都有對策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5-31
這樣離職後不是就不能要求補助了?
Donna avatarDonna2015-06-03
獎金綁競業?真是垃圾政府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6-05
我解讀一下好了。基本上,在這個條款的保護下。
Annie avatarAnnie2015-06-07
違反競業條款,雇主可以要求過去給員工的薪水,
返還一半。沒這個競業條款之前,
只能要求分紅跟股票返還...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6-12
也就是新的條款生效後,員工要返還:過去領的月薪的一半
+ 所有分紅 + 所有股票...翻譯完畢。
Agnes avatarAgnes2015-06-13
連我都知道怎麼規避了,老闆會不知道?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6-13
舊的競業條款,不需返還領的月薪的一半。
Eden avatarEden2015-06-15
只需返還所有分紅 +所有股票...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6-19
老闆發現競業條款嚇不住員工跳槽就乾脆弄點小錢真的來綁
Sarah avatarSarah2015-06-20
綁了之後因為有給錢所以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以外
David avatarDavid2015-06-20
就算不能有效阻止員工跳槽還可以把員工賺的錢再尻回來www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6-24
未來面試再拿總薪=薪資+獎金來含括全部更可以不花一毛錢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6-28
就可以達到完全勝利以及完全的約束 偉哉台灣 XDDD
Cara avatarCara2015-06-30
之前看到最低22K含全勤/誤餐/交通補助/勞健保就覺得佩服了
Emily avatarEmily2015-07-02
現在再看到這條..哇嗚..2020年台灣還在嘛 ~.~a...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7-05
果然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勞工真慘............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7-09
可以拿諾貝爾獎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7-10
老闆好開薰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7-13
錢還是一樣多誰跟你會增加
Liam avatarLiam2015-07-16
沒意義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7-17
沒意義 通常都是有事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