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氧不當 119遭控害翁成癱 - 消防工作討論

By William
at 2012-07-18T21:02
at 2012-07-18T21:02
Table of Contents
宜蘭縣的勤務中心並無護理師值班,所以無法尋求線上支援!
另外報紙上寫到就算是尋求醫師咨詢,醫師也不敢給建議!
所以就算有護理師在線上試問能有怎樣的作為?
在宜蘭縣的救護工作,已明文規定所有“侵入性行為”都無法施作
也就是說不管T1,T2或是TP都一樣在作T1作的工作
不知 T2或TP課程中是否有教到如何使用呼吸器?
這又與T1訓練時數縮短有何直接關係?
而且該名志工是警消小隊長退休
板上怎麼有學長要將焦點轉移到T1訓練時數縮短上呢?
宜蘭縣的志工中有一位現職護理師,有ETTC, ACLS證照,也當過PA
(沒有EMT-N因為她認為這不是法令所規定的證照)
曾請教過她這個問題,她的答覆是:1.沒在現場2.沒待過RCW所以她沒辦法給我很明確的處置建議
會發生這個問題就出在該名救護員未將ambu轉接在氣切管上,而是將ambu直接扣在口鼻處
有無過失責任就讓更專業的來判斷,現在衛生機關與消防署都有針對此事提出亡羊補牢的改善方法
我們還在這裡以看戲的心態(這是我看幾位學長,包含EMS板的推文回覆的感覺)
嘲笑也好,冷嘲熱諷也罷都是於事無補
畢竟醫療、救護是專業領域並不是common sense…
你可能知道,但不會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但發生了這件事之後,絕大部份的人都會知道了…
自已感想,若有冒犯之處也請各位前輩海涵!
※ 引述《shecareful (徐*小奉)》之銘言:
: 日期:2012/07/18
: 新聞出處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18/34373856/
: 宜蘭縣消防局救護車4月協助將一名無法自主以口鼻呼吸、仰賴頸部氣切管連接呼吸器給
: 氧的氣切病患送醫時,救護員送醫全程用氧氣面罩替病患以口鼻給氧,到院呈缺氧狀態,
: 致使病患腦部嚴重受損成植物人。家屬質疑,是救護人員給氧方式錯誤,未從氣切管給氣
: 肇禍。宜蘭縣政府竟答覆,全國的救護員均未受過氣切給氧訓練,依所學施救無過失。
: 但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常務理事陳漢湘指出,無法用口鼻自主呼吸的氣切病患,送醫過
: 程中就須仰賴呼吸器接頸部氣切管,不能使用面罩式給氧器,否則病患吸不到氧氣。應從
: 氣切管給氧氣。
: 台灣急診醫學會祕書長顏瑞昇也說,對仰賴呼吸器的氣切病患給氧,正確應從頸部氣切管
: 接呼吸器,若以面罩給氧,患者根本無法呼吸到氧氣。
: 家屬林小姐表示,年初67歲公公因為肺氣腫接受氣切手術,術後雖仰賴呼吸器,但仍意識
: 清楚,4月10日公公因胃不舒服,以紙筆寫出「看醫生」三字,家人便撥打119請求救護車
: 協助送醫。
: 無視家屬兩度提醒
: 林小姐說,救護車抵達後,救護員先逕行拔除呼吸器,將公公手腳以束帶固定,她見狀
: 立即提醒須由氣切管給氧,接著跟上車的婆婆又再提醒以面罩給氧無效,救護員均未理
: 會,結果送醫7分鐘路程,公公全程窒息,到院時已心跳停止,搶救後成植物人,目前
: 昏迷指數3,她痛批:「這讓人要如何接受?」
: 宜蘭縣消防局教育訓練科科長林文雄解釋,該名救護技術員是一名50多歲從消防小隊長
: 職務退休的志工,稱曾現場詢問家屬可否拔除呼吸器,家屬沒回話,志工只好拔除後送
: 醫,就訓練所學施救,此案實屬法規層面問題。
: 宜蘭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游淑靜表示,此案調處不成立,除因雙方對賠償金額無共識外,
: 調處委員會律師與醫師均認為,救護員依所學課程實施急救,未有過失,且難判斷病患變
: 成植物人與救護員以面罩給氧有直接關係,建議家屬可聲請國賠。
: 消防署允加強訓練對此,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表示,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 所制訂的教育訓練課程,確實不含氣切給氧訓練,會研擬修法,目前全國兩萬餘名救護
: 技術員,皆未受過氣切給氧急救訓練。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表示,救護員教育訓練皆遵
: 照衛生署制訂的《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實施,為避免再發生錯誤,會要求各消防單位
: 加強氣切給氧的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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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報紙上寫到就算是尋求醫師咨詢,醫師也不敢給建議!
所以就算有護理師在線上試問能有怎樣的作為?
在宜蘭縣的救護工作,已明文規定所有“侵入性行為”都無法施作
也就是說不管T1,T2或是TP都一樣在作T1作的工作
不知 T2或TP課程中是否有教到如何使用呼吸器?
這又與T1訓練時數縮短有何直接關係?
而且該名志工是警消小隊長退休
板上怎麼有學長要將焦點轉移到T1訓練時數縮短上呢?
宜蘭縣的志工中有一位現職護理師,有ETTC, ACLS證照,也當過PA
(沒有EMT-N因為她認為這不是法令所規定的證照)
曾請教過她這個問題,她的答覆是:1.沒在現場2.沒待過RCW所以她沒辦法給我很明確的處置建議
會發生這個問題就出在該名救護員未將ambu轉接在氣切管上,而是將ambu直接扣在口鼻處
有無過失責任就讓更專業的來判斷,現在衛生機關與消防署都有針對此事提出亡羊補牢的改善方法
我們還在這裡以看戲的心態(這是我看幾位學長,包含EMS板的推文回覆的感覺)
嘲笑也好,冷嘲熱諷也罷都是於事無補
畢竟醫療、救護是專業領域並不是common sense…
你可能知道,但不會是每個人都知道的…
但發生了這件事之後,絕大部份的人都會知道了…
自已感想,若有冒犯之處也請各位前輩海涵!
※ 引述《shecareful (徐*小奉)》之銘言:
: 日期:2012/07/18
: 新聞出處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18/34373856/
: 宜蘭縣消防局救護車4月協助將一名無法自主以口鼻呼吸、仰賴頸部氣切管連接呼吸器給
: 氧的氣切病患送醫時,救護員送醫全程用氧氣面罩替病患以口鼻給氧,到院呈缺氧狀態,
: 致使病患腦部嚴重受損成植物人。家屬質疑,是救護人員給氧方式錯誤,未從氣切管給氣
: 肇禍。宜蘭縣政府竟答覆,全國的救護員均未受過氣切給氧訓練,依所學施救無過失。
: 但台灣老人急重症醫學會常務理事陳漢湘指出,無法用口鼻自主呼吸的氣切病患,送醫過
: 程中就須仰賴呼吸器接頸部氣切管,不能使用面罩式給氧器,否則病患吸不到氧氣。應從
: 氣切管給氧氣。
: 台灣急診醫學會祕書長顏瑞昇也說,對仰賴呼吸器的氣切病患給氧,正確應從頸部氣切管
: 接呼吸器,若以面罩給氧,患者根本無法呼吸到氧氣。
: 家屬林小姐表示,年初67歲公公因為肺氣腫接受氣切手術,術後雖仰賴呼吸器,但仍意識
: 清楚,4月10日公公因胃不舒服,以紙筆寫出「看醫生」三字,家人便撥打119請求救護車
: 協助送醫。
: 無視家屬兩度提醒
: 林小姐說,救護車抵達後,救護員先逕行拔除呼吸器,將公公手腳以束帶固定,她見狀
: 立即提醒須由氣切管給氧,接著跟上車的婆婆又再提醒以面罩給氧無效,救護員均未理
: 會,結果送醫7分鐘路程,公公全程窒息,到院時已心跳停止,搶救後成植物人,目前
: 昏迷指數3,她痛批:「這讓人要如何接受?」
: 宜蘭縣消防局教育訓練科科長林文雄解釋,該名救護技術員是一名50多歲從消防小隊長
: 職務退休的志工,稱曾現場詢問家屬可否拔除呼吸器,家屬沒回話,志工只好拔除後送
: 醫,就訓練所學施救,此案實屬法規層面問題。
: 宜蘭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游淑靜表示,此案調處不成立,除因雙方對賠償金額無共識外,
: 調處委員會律師與醫師均認為,救護員依所學課程實施急救,未有過失,且難判斷病患變
: 成植物人與救護員以面罩給氧有直接關係,建議家屬可聲請國賠。
: 消防署允加強訓練對此,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表示,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 所制訂的教育訓練課程,確實不含氣切給氧訓練,會研擬修法,目前全國兩萬餘名救護
: 技術員,皆未受過氣切給氧急救訓練。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表示,救護員教育訓練皆遵
: 照衛生署制訂的《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實施,為避免再發生錯誤,會要求各消防單位
: 加強氣切給氧的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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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12-07-19T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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