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問大家,若是你該怎麼做 - 社工
By Lucy
at 2009-03-24T08:20
at 2009-03-24T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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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過數月,家屬來電告知社工發現疑問,若無法有個交代,要提起告訴
: 家屬申請保險給付時
: 保險人員取得資料時審核實,告知家屬無法申請保險給付
: 因為病歷資料並無記載病患是因為吃包子噎死,
: 電話詢問醫院,醫院又表示無此事
: 前後講法不一致
: 故很生氣得來電質問社工這究竟是怎一回事
: 請問社工人員該如何處理 ^^
看該醫院有沒有負責醫療糾紛的處理單位,例如公關室,
如果有的話,有關於申訴事由/糾紛抱怨/書面函覆/法律訴訟的事情應由該單位處理
這樣社工的角色就比較單純,也可避免角色混淆的情形,
有社工處理的情緒適應,或是員工心裡支持輔導等問題再介入處理予以適切服務
不過有些醫院是由社工人員第一線處理醫療抱怨糾紛等案件
通常會先了解狀況,詢問該次主治醫師相關治療情形
針對病歷是否須"清楚記載"吃包子噎死可能需要釐清
病歷的記載本來就是針對醫療治療及護理照顧的內容(我的認知啦)
更何況如果您是指在a醫院慢性療養中吃包子噎到,送到b醫院急診治療仍終至死亡
可能需要a.b醫院都去了解一下狀況,尤其是b醫院急診的診斷相當重要
如果我是身為b醫院的社工,也接獲家屬抱怨電話,並評估家屬會要求正面回覆
我傾向的做法會先將相關報告上陳院方
(雖然很像paper-worker,不過這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並加會主治醫師要求提供書面醫療處置報告,以方便後續書面函覆予家屬,
當然如果最終家屬依然不願接受,則可能提出法律訴訟,衛生局到院封病歷
這可能已經不是社工可以處理的了,大多會有法律/醫師顧問接手
在疑似醫療糾紛案件的處理過程中
社工人員須謹慎,切忌勿給予自身無法控制的答覆,也盡量不要介入價碼的談論
社工人員僅須針對醫病關係協調/家屬情緒支持/等服務
並將申訴報告上陳/個案紀錄記載等項目
不過,社工人員是否需要涉入醫糾案就是近年來一直在討論的議題了
畢竟,除非工作職責有清楚劃分,不然社工角色很容易混淆,也很容易破壞與案主的信任關係
小女子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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