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惡法徹底失敗,公理正義得彰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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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410623.shtml

主管臨陣手軟 考丙試辦失敗
行政院去年試辦「百分之一考績丙等」新制,原本有八個機關同意試辦,但年關將近,只
有彰化市公所依約試行,其餘七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一年,新制「功敗垂成
」。

考試院長關中在去年初,宣示「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力推新考績法,卻在基層遭到公
務員大反彈;行政院後來改成「試辦」,辦理結果作為考績法修法依據。

人事局徵詢中央與地方各機關,結果僅桃園縣政府、龜山鄉公所、金門縣政府、彰化市公
所、澎湖監獄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僑委會、蒙藏委員會同意試辦;一開始都願意支持新
制的八個機關,臨打考績時卻紛紛「手軟」,要求回歸現制打考績。

人事局長吳泰成表示,若未依試辦要點打考績,就是宣告新制試辦失敗,人事局將彙整分
析原因,在行政院核定後,轉給考試院參考。

舊制沒有優等,甲等上限百分之七十五,其他各等不設比例;新制的試辦要點,則規定優
等上限百分之五,甲等與優等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乙等不設比例,但丙等須列百分
之一,丁等是指犯錯情節重大者,應予免職走人。

人事局原本要求二月四日前將試辦結果報出來,但因為考丙等沒有年終獎金,春節前十天
年終獎金入袋時,龜山鄉公所的考績還交不出來;有些機關甚至認為,寧可不要優等,也
不要「打丙等」。

以僑委會為例,考優者約二十人,可加發一萬元,丙等應有三至四人;但僑委會沒有主管
想當壞人,「打丙」成為極大困擾,最後沒人考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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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2-11
本來就不該設定丙等比率了
Ida avatarIda2010-02-12
考試院:失敗照樣幹,老子說了算
Susan avatarSusan2010-02-16
考試院:本院以身做責,院長率先拿丙等!
Poppy avatarPoppy2010-02-20
哪有一定要丙等的,每年光是打乙等,就要湊
Iris avatarIris2010-02-23
好久,明明大家都很認真,就是要有人吃烤鴨
完全沒道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2-23
可憐的彰化市公所 不知道誰吃大丙
Agnes avatarAgnes2010-02-26
樓上,年初時新聞有報過..當時已確定誰拿了
Delia avatarDelia2010-03-02
依稀記得是請假數過多的樣子..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3-07
績效、評量都還沒討論,就先來試辦丙
難不成要用收文量來衡量?那好辦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3-10
一個文本來一次搞定,把他來個五次
這很困難嗎?
Poppy avatarPoppy2010-03-11
愚蠢的改革沒有不失敗的
Jacky avatarJacky2010-03-15
沒有成功呀...上面的說失敗一樣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