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改革 別矯枉過正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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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0-03-05T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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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改革 別矯枉過正了

2010-03-05 中國時報 【謝銘元】

 報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將提考試院會討論,其中最具爭議莫過於「
丙等比例」規定,未來考績法將丙等比率訂為三%,三次拿丙的公務員就得退場。也
有官員建議團體績效評比後段班的單位,訂定一%至三%的丙等人數,團體績效中段
班不明訂考績比例,授權主管自行裁量。

 公務員考績制度改革已經喊了多年,對於三次拿丙等就必須走人的退場機制應
該爭議較小,但如果明定丙等比例,有些問題還須討論商榷。

 首先要問的是,為什麼是一%或者是三%的人必須拿到丙等?是根據什麼確定
今年會有多少人因績效不彰必須拿到丙等?而如果是採用相對的概念,認為在這單位
績效後三%的人就必須拿到丙等,那我們有辦法客觀評價一個公務員的績效,認為他
就是後三%的嗎?如果有,其實也不用訂定比例,訂定標準分數就好了;如果沒有,
如何客觀評鑑後三%的人是誰?

 其次,在現行法令沒有明定考列丙等之具體事實條件下,假設公務員A表現其
實中規中矩,但因所處單位沒有達到三%的丙等人數,所以他被找碴考列丙等。

 試問,設定硬性丙等比例會不會有損公平正義?

 仔細思考,為什麼要規定丙等比例?問題的解答可能是,如果不設定比例,很
有可能誰都不會被打丙等。這樣的答案間接承認了一件事,考績單位、制度可能有所
偏差,無法真正抓出該評比為丙等的公務員,所以才需要這樣的比例設置。根據這樣
的邏輯,建立一個客觀評價的機制才是重要的,訂立丙等比例只是下策。

 公務員考績制度是該改革,但絕對不是無的放矢的改革。改革初衷是在建構「
有效評鑑、淘汰公務員的制度」,重點應該思考如何打造客觀、不受干擾的考績制度
;合理、獎優汰劣的考績標準。如果能有客觀的考績制度憑著合理的考績標準評量公
務員,何須明定比例的條款?有多少丙等就打多少丙等,有多少不適任公務員就辭退
多少公務員。反之,如果沒有公平考核的標準與單位,設立丙等比例無疑會造成災難
,小心得不償失。

 公務員確實有必須淘汰者,這是不可否認的事情,但硬性規定丙等比率,等於
硬逼著必須有人被考列丙等,這是有待商榷的制度。未來《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案
中如有明定丙等比例,切記要說明清楚訂立比例的必要性、學理根據,還有明確標準
及配套措施,否則造成的弊端將更難以想像。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政治所籌備處群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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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0-03-06T11:39
淚推~ 說的再好不過!!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0-03-09T17:42
馬總統有訂中國時報嗎?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3-11T15:40
最後一段,其實根本沒辦法用定死比率的方式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0-03-14T15:35
沒有任何學理有辦法支持這種沒邏輯的作法~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0-03-17T13:07
如果過了 是最可笑的方式~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0-03-17T20:48
哪天 刑法規定死刑 不得低於3% 什麼鬼??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0-03-18T14:04
對呀,好像說因為治安不佳,所以每年一定要
有3%的人抓起來關,還強制規定每鄉鎮的3%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0-03-22T10:36
這樣用生活化的方式一想就知道有多扯
看看鄉民還會不會說行得正就不會被抓去關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0-03-26T16:33
3%本來這制度就有問題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0-03-29T03:34
比喻像100人就有3人一定判死刑雷同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0-03-31T05:33
好笑咧死刑都要廢了,這樣比超諷刺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0-04-02T07:06
那別用死刑,用關的吧,每年由里長選3%的人
認定為對治安影響最糟的抓去關,累積被關三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0-04-03T15:38
次以後,認定為對治安有重大危害,終身監禁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0-04-05T22:10
只是要凸顯用強迫比例制抓後面3%懲處這制度
有多腦殘,到底是腦袋裝啥屎才想得出來?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0-04-10T16:50
這麼認真看法條喔~考績法過了不就是翻版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0-04-13T06:37
那只是比喻 那個制度改的多爛而已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0-04-14T02:16
公務員還真依法行政@@~好認真@@~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0-04-16T17:15
我想不是每個來這邊的都公務員吧~也滿多為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0-04-21T15:13
了戰公務員才特地把公務員板加到我的最愛XD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4-23T16:33
不 我認為拿死刑來比較非常好
不過兩邊對照下會讓人發笑就是了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0-04-27T02:45
那些人腦子到底在裝啥啊XD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0-04-28T07:14
不過3%抓去關這種比喻也不錯~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5-02T22:42
記住關中的嘴臉 用選票制裁國民黨!!!!!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0-05-07T20:20
不是抓不出來 而是敢不敢弁u正績效不好的人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0-05-11T08:16
推一個~多去報紙投書應該不錯!

不想再保持沉默了!!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0-03-05T00:48
在下不認同, 在下單位滿是高階和資深公務員, 所以對考甲並不會期待太多, 但若真要我們基層輪丙, 我會從被告知當下絕食,每天 下班後綁白布條 ...

不想再保持沉默了!!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10-03-05T00:36
深有同感 目前簡任10職等以上 上半泡茶看電視 看報紙 經常請公假演講賺鐘點費 年底考績拿甲等 反觀基層小科員 最基層的承辦人辛苦做事 承辦業務 ...

[震怒] 考績法並不是沒有退場機制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0-03-05T00:06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作者: R3210 (很恐怖...不要問...)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考績法並不是沒有退場機制 時間: Thu Mar 4 22:50:00 2010 1.一� ...

集會? 遊行? 抗爭?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0-03-05T00:06
: 三.實行步驟: : 第一步: : 短時間成立中央領導組織,然後下設多個部門各司其職 : (個人覺得這個部分是最重要的部分,必須要有統一的 : 決策,組織�� ...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0-03-04T23:57
我個人認為論述的點有幾點,各位前輩參考一下 1.和民眾看法脫勾 如之前媒體的民調,大部份民眾認同3丙資遣 暫且不論媒體本身的公信力 但應該陳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