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新制修法 基層公務員反彈 行政院長允諾協調 - 考試
By Rae
at 2010-03-11T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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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博瑋報導)考試院將於三月底將新修正的考績法送到立法院審查,立法委員蔡錦
隆依據本報特約漫畫家獵人的調查報告,在院會總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及人事行政局局長
,針對長久以來考績評比對基層公務員嚴重不公平的現象,應立即與考試院銓敘部協調改
善,人事行政局允諾會與銓敘部溝通改善。獵人指出,新修正的考績法將優等考績定5%
上限,甲等考績65%上限,丙等考績則定為3%,而在最讓基層公務員反彈的部分就是
丙等考績,連續三年丙等就是要資遣或強迫退休,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造成基層公務
員人心惶惶。
獵人說,幾十年來公務員的考績,都是分配不均、官官相護;以銓敘部提供97年度全
國公務員考績資料顯示,發現簡任級的公務員考績都是甲等,佔了甲等考績總額的80%
比例,剩下的20%的甲等才分給薦任級及委任級的基層公務員。由此可知,簡任官大概
年年拿甲等,薦任官大多數也是拿甲等,最倒楣的是委任職等的基層公務員都是兩三年才
拿一次甲等。以往銓敘部以各部會甲等考績不得超過總人數75%為準則,因此每年的考
績皆由各部會首長自行核定甲等考績人數,例如:交通部75%的甲等考績,假設交通部
及所屬單位總人數共500人,則500人的75%是375人,也就是交通部的甲等考
績最多不得超過375人;這些人數就由中央部本部先分配,通常都是簡任職的一律甲等
,分完之後再分給附屬單位,由附屬單位的長官分完之後,剩下的再丟給基層單位,也就
是甲等考績的80%名額全部由簡任級的高階公務員拿去,20%的甲等考績才丟給基層
公務員去分配。由於僧多粥少,基層公務單位才發明出輪流方式,基層人員不管表現好壞
,兩三年就輪一次甲等或乙等,也養成基層公務員巴結長官的心態,認為只要懂得巴結長
官,公務表現不佳或者做事態度差,長官都會給甲等,造成不公平現象。
蔡錦隆立委質詢說,現在考試院又要修考績法,增設連續三年丙等就淘汰,認為此法不
修也罷。因為以前基層人員的考績都可以用輪流的,現在又要修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丙等考績也可以用輪流的;由於有些主管不想當壞人或得罪人,就用大家輪流抽籤的方式
,抽到丙等只能自認倒楣,今年獎金泡湯,但是明年就保障不會抽到丙等,避免連續三年
考績丙等,而造成資遣或強迫解職的事情發生。另外,有些主管因為看部屬不順眼而公報
私仇,於是年年給部屬丙等,三年就讓部屬丟飯碗,假如這是個認真負責的公務員,卻因
為得不到主管欣賞就得走路,這就是考績法最引起詬病的地方。
蔡錦隆也提出一個的問題,新制考績如果實施,萬一主管不想用抽籤方式來決定丙等考
績人選,而是用「主觀認定」來打部屬考績,那麼如何巴結主管就成為身為部屬的基層公
務員很重要的課題;只要懂得讓主管「龍心大悅」,保證年年得甲等,至於那些不懂巴結
的基層人員,即便表現再認真也沒用。所以,這個只會造成公務員「巴結文化」日漸盛行
。
蔡錦隆也贊成公務員應有淘汰制度,不適任之公務員,應該淘汰;但是一定要公平,而
非淘汰不懂巴結長官的基層公務員。蔡錦隆引用獵人的建議,主張廢除各部會甲等考績總
額制,將簡任級、薦任級和委任級的考績應分開考核,避免造成分配不公的現象,至於這
個如何分開考核的標準,應由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協調研議,再修訂考績法。
蔡錦隆說,如果不打破不公平制度,再怎麼修訂考績法也沒用。
蔡錦隆立委質詢指出,長期以來考績不公平影響到公務員升遷及獎金,造成基層公務員
很大的「怨嘆」,請吳敦義院長體恤基層公務員,協調考試院讓考績在公平合理的制度下
考核,這樣公務員也會盡心盡力為民服務,不會因為不滿而影響到整個政府體系的運作,
吳敦義院長允諾會與考試院進行溝通。
銓敘部張哲琛部長說,這次考績法修正將採「工作績效」70%、「工作態度」30%
的評比,獵人認為如果考核制度不改,以後公務員考核將是「巴結長官」70%、「工作
績效」30%。
記者:顏博瑋報導 / 2010/03/1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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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依據本報特約漫畫家獵人的調查報告,在院會總質詢時要求行政院長及人事行政局局長
,針對長久以來考績評比對基層公務員嚴重不公平的現象,應立即與考試院銓敘部協調改
善,人事行政局允諾會與銓敘部溝通改善。獵人指出,新修正的考績法將優等考績定5%
上限,甲等考績65%上限,丙等考績則定為3%,而在最讓基層公務員反彈的部分就是
丙等考績,連續三年丙等就是要資遣或強迫退休,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造成基層公務
員人心惶惶。
獵人說,幾十年來公務員的考績,都是分配不均、官官相護;以銓敘部提供97年度全
國公務員考績資料顯示,發現簡任級的公務員考績都是甲等,佔了甲等考績總額的80%
比例,剩下的20%的甲等才分給薦任級及委任級的基層公務員。由此可知,簡任官大概
年年拿甲等,薦任官大多數也是拿甲等,最倒楣的是委任職等的基層公務員都是兩三年才
拿一次甲等。以往銓敘部以各部會甲等考績不得超過總人數75%為準則,因此每年的考
績皆由各部會首長自行核定甲等考績人數,例如:交通部75%的甲等考績,假設交通部
及所屬單位總人數共500人,則500人的75%是375人,也就是交通部的甲等考
績最多不得超過375人;這些人數就由中央部本部先分配,通常都是簡任職的一律甲等
,分完之後再分給附屬單位,由附屬單位的長官分完之後,剩下的再丟給基層單位,也就
是甲等考績的80%名額全部由簡任級的高階公務員拿去,20%的甲等考績才丟給基層
公務員去分配。由於僧多粥少,基層公務單位才發明出輪流方式,基層人員不管表現好壞
,兩三年就輪一次甲等或乙等,也養成基層公務員巴結長官的心態,認為只要懂得巴結長
官,公務表現不佳或者做事態度差,長官都會給甲等,造成不公平現象。
蔡錦隆立委質詢說,現在考試院又要修考績法,增設連續三年丙等就淘汰,認為此法不
修也罷。因為以前基層人員的考績都可以用輪流的,現在又要修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丙等考績也可以用輪流的;由於有些主管不想當壞人或得罪人,就用大家輪流抽籤的方式
,抽到丙等只能自認倒楣,今年獎金泡湯,但是明年就保障不會抽到丙等,避免連續三年
考績丙等,而造成資遣或強迫解職的事情發生。另外,有些主管因為看部屬不順眼而公報
私仇,於是年年給部屬丙等,三年就讓部屬丟飯碗,假如這是個認真負責的公務員,卻因
為得不到主管欣賞就得走路,這就是考績法最引起詬病的地方。
蔡錦隆也提出一個的問題,新制考績如果實施,萬一主管不想用抽籤方式來決定丙等考
績人選,而是用「主觀認定」來打部屬考績,那麼如何巴結主管就成為身為部屬的基層公
務員很重要的課題;只要懂得讓主管「龍心大悅」,保證年年得甲等,至於那些不懂巴結
的基層人員,即便表現再認真也沒用。所以,這個只會造成公務員「巴結文化」日漸盛行
。
蔡錦隆也贊成公務員應有淘汰制度,不適任之公務員,應該淘汰;但是一定要公平,而
非淘汰不懂巴結長官的基層公務員。蔡錦隆引用獵人的建議,主張廢除各部會甲等考績總
額制,將簡任級、薦任級和委任級的考績應分開考核,避免造成分配不公的現象,至於這
個如何分開考核的標準,應由人事行政局與銓敘部協調研議,再修訂考績法。
蔡錦隆說,如果不打破不公平制度,再怎麼修訂考績法也沒用。
蔡錦隆立委質詢指出,長期以來考績不公平影響到公務員升遷及獎金,造成基層公務員
很大的「怨嘆」,請吳敦義院長體恤基層公務員,協調考試院讓考績在公平合理的制度下
考核,這樣公務員也會盡心盡力為民服務,不會因為不滿而影響到整個政府體系的運作,
吳敦義院長允諾會與考試院進行溝通。
銓敘部張哲琛部長說,這次考績法修正將採「工作績效」70%、「工作態度」30%
的評比,獵人認為如果考核制度不改,以後公務員考核將是「巴結長官」70%、「工作
績效」30%。
記者:顏博瑋報導 / 2010/03/1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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