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覺得主管保甲 不合理嗎
現在實務狀況大部分就是
主管打完甲
新來的不滿一年 請病假的 擺爛的 另考 保乙
然後其他人再來輪
要鼓勵主管
怎麼會利用大家公平的考績機會
我認為主管跟承辦
打考績比例應該要一樣
當然當主管比較辛苦
但是既然主管比較辛苦
你政府要就好好把主管加薪才是正途
讓主管薪水實際上跟承辦有所差距
提高大家升官的誘因
而不是利用考績來處理這個事情吧
※ 引述《asdf0117 (機歪)》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最近收到考績法修正案資料要請大家提供修正建議
: 大家有收到嗎?感覺法規對我們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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