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律師專業要細分,才可解決流浪。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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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考試錄取率是否放寬的爭執,在古早之前就已經吵過了。

而小弟在學校法律系求學時,學校的老師也一直認為律師錄取率應該提升

因為律師證照只是進入法律工作界的一張門票跟門檻而已。

這篇陳大律師的文章也經是2001年的時候撰寫的

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1643

所以其實開放錄取率政策並沒有什麼很大的問題,其實最大的問題也是吵最多的問題

就是類似警察考試是否應該採雙軌制的爭議,也就是在學校念了好幾年法律系結果

在國家考試上也不見得比只修二十學分的其他領域之人優勢,因為大家都知道法律系

不是律師司法官的搖籃,高點、保成才是。

本來提高錄取率是要救法律系本科生於國考的苦海中,結果真正原本希望能受惠的本科

生,反受因其他領域競爭者而受害,因為其他領域者就是比法律本科生擁有"第二專長"

但是在重國考主義下,法律教育本科,並沒有很積極輔導學生也去學習第二專長,

才導致現在新科律師的弱勢。正如我前面說的,雖然很多前輩反彈,但是現狀就是

有第二專長的律師比只有單一專長的律師容易取得實習跟受雇的機會,縱使這些有

第二專長的律師已經比較有年紀了,但法律業跟科技業不同,法律業看得是經驗、

但是科技業看得是新鮮的肝,事務所在挑人的時候並不是從看你年輕有潛力的角度來任

用你,而是你具備了多少可以加分的經驗。

另外還有其實董部長還真的蠻倒楣的,明明提高律師錄取率就是前任考選部長的既定

政策,董保城部長反而是在提出其他的配套意見(雖然都沒啥用),但是提高錄取率的

確實是賴峰偉時期就已經再作的,結果看板上好像沒人再罵賴峰偉結果都找董保城的碴

http://www.mypearl.cc/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3106

我相信大量提高律師錄取人數以後,其實真正要面對的問題就是實習篩選的問題。

我一再強調,律師考試及格不代表有擁有執業律師的能力跟競爭力,我們要保障的

是現有執業者的薪資跟工作權,而不是應該保障那些考試及格者的薪水。

所以將實習時間延長其實就是一種不錯的篩選方法,而且也是對法律本科生有利,

假如法律本科生考取律師的年齡是偏年輕的,表示較有條件投入實習篩選,

假使我23歲考取律師,25歲實習結束可以取得律師執業資格,我在人生的機會成本

選擇上就比已經有外部其他專長或是經驗的30歲考取律師之人,還擁有競爭力。

因為年輕是比較有條件可以在低的人生成本下,去做出一些犧牲。

反之假如你已經是有一定社經地位,你要去犧牲所付出的成本就是會較高。

以現行只要六個月的律師實習,假如我是個考取是擁有較多經驗或是較多專長的年長者

假設我考取前年薪是百萬,我也頂多犧牲五十萬,不至於影響我的家庭跟生活太多。

但是如果改成兩年的實習,這時候這樣的錄取人所面臨的壓力就較大,要付出的成本

也較多,所以除非是已經下定決心走律師工作的人,才真的會願意做出這樣的犧牲。

其實延長實習期間是一個不錯延緩這群律師大軍進入律師市場影響整體律師業的方法。

比降低錄取率這件事情實在好太多了,我認為通過律師考試可以說你擁有從事法律工作

的基本知識,而取得的專業證照,但是要擔任律師工作應該還是需要較充足跟較長時間

的實務學習才能有資格擔任的。正如前面的前輩所說,律師工作就是要從案件的操作中

去學習相關的執業技術跟技巧,所以透過延長實習就是可以解決這個方法,至於

實習期間的薪資,我覺得高低就不是很重要,交給市場決定。打破考律師及格就是

保證較高薪資的概念,才能讓真正有心有能力來投入法律工作。現在會計師證照就是

這樣通過會計師考試,並不代表就擁有較高的薪資,反而看的是你的實務工作經驗。

我當然知道人總是只想要有單純一點的目標,考取律師後就只想要簡簡單單接案訴訟

然後拿穩定不錯的薪水就算了,這也是當初古老的時候很多人拼死拼活想考大學的原因

,以前大學錄取率低所以考上大學等於是就業跟高薪的保障,但只要有這層迷思後,

就會有一堆社會壓力促使你去做相關開放,只有去打破人們這樣的迷思,才能讓大家

去加強自身的能力,去擁有競爭力才不至於被環境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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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1-03
這種說法完全對於一般沒有後臺的菜鳥律師扼殺
Necoo avatarNecoo2014-01-04
長達兩年的實習+無薪甚至自費,家裡沒個幾十萬閒錢誰可以
當兵至少還都國家出錢,一個月有五千塊
Puput avatarPuput2014-01-06
第二專長要自己去學……
Necoo avatarNecoo2014-01-07
其實官大責任也大,宜通盤檢討後,再推行政策,勿一意孤行
Olive avatarOlive2014-01-08
其實還是回歸到,政策若使專業人員薪水降低是否具合理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1-09
其他的東西 我們並不反對~~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1-11
"醫師團體"的確非常反對健保制度,
Cara avatarCara2014-01-12
但是健保制度"的確"使全民受益,放寬錄取率有誰受益?
Delia avatarDelia2014-01-13
政策不宜僅以整體社會概括敘述利益,而是該仔細說明利益分
配,醫師團體有表達他們意見的權利,但受到利益的人也有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1-15
董的右派經濟學的確反對健保制度,美國國會因此惡鬥,停擺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1-16
批評當權派的政策,不讓當權派一意孤行,才是民主寶貴所在
Ingrid avatarIngrid2014-01-17
我以前講政策,把幾乎把搞血汗的都罵過一輪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14-01-18
就經濟上其實百業蕭條的排擠效應也會互相影響
Kelly avatarKelly2014-01-20
對一個有才華的人來說, 當舊的工作無法有效獲得薪資/成就
很容易溢出到其他行業, 以目前來講智財專利溢出最多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1-21
法學還有基礎法學的門檻可能還好一點
Jack avatarJack2014-01-22
樓上所言甚是,專技人低薪資會讓很多專技人員教育資源浪費
Sandy avatarSandy2014-01-23
我槁不懂的是,明明中小型事務所是大部分的律師執業方式
討論直接限縮在「受僱」?
如果整篇都在辯論 要怎麼樣讓大事務所聘你當受僱律師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1-25
那真的跟錄取率沒什麼關係..好嗎?
而且大事務所的收費 跟一般中小型的也是會有一定的差距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1-26
直接忽略掉「訴訟中大部分都是找小事務所」這件事嗎?
我一直看不懂t大的論點,這篇也是...大部分的案子都不在大
事務所...為什麼討論永遠在研究「如何去大事務所當小律師」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1-27
這麼喜歡當受僱,可以去發一篇公職律師解救想受僱的小律師
Lydia avatarLydia2014-01-28
然後再來討論如何增加自己的實力,來捧鐵飯碗領薪水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1-30
其實台灣經濟學者,用同樣的論點對待勞工 ,難怪繼續向下沉
Ivy avatarIvy2014-01-31
餅的大小如果維持一樣+多專長律師或大所較能接到案子,結果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2-01
是不是可能收入L型化,傳統法律系出身者被淘汰?這樣對新進
Kama avatarKama2014-02-02
律師不利,而為了求生存,很多方式就會出現了(而且純法律人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2-04
還是多數),不然乾脆效法外國改學士後法律算了
Belly avatarBelly2014-02-05
進修或許不困難,但要進修到什麼程度才叫有競爭力?拿到照嗎
Lily avatarLily2014-02-06
?還是學位、經歷?現實一點說,能接到案子才算有競爭力?
Puput avatarPuput2014-02-08
當然我贊同律師是自由業,不太適合用公務員的態度去當,只是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2-09
個人有個人的想法跟標準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2-10
同意dnoteb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