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傷害和公傷假 - 人資
By Anonymous
at 2010-05-11T00:04
at 2010-05-11T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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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人資大大 , 有問題想問問你們
是這樣的 , 我們公司有個員工因為在客戶那邊維修機器時 ,
不小心壓傷, 造成拇指開放性骨折 , 後來緊急送去醫院開刀
住院住了一個多星期後回家休養 , 直到上星期五他打電話給我說要再繼續請假
因為他說他有醫生證明, 醫生說要他在家休息到5/30 , 我說沒關係,你就請假到30號
後來今天他們部門的經理對此有相當大的疑問, 跑來跟我討論這件事情....
經理星期五打電話給該員工, 請他來上班 , 經理的用意是要他做些簡單的工作
ex: 點貨 , 接電話...等等之類....不過該員工跟經理回說 "人事說可以休到5/30"
於是經理就跑去問 A 公司的作法...A 公司的作法是
" 如果員工出院的第一天 , 不管醫生證明怎麼說 , 還是會請該員工來公司工作"
而且 A 公司也回那經理說 如果員工請公傷假太長的話, 勞工局會調查
如果請假越長 , 勞工局會查到工安事件 , 為此會請員工停止請假來上班
不過就 A 公司的作法我覺得有點問題, 以下是我個人提出的疑點
1. 出院後就上班 ,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 就算醫生證明你可以休到何時
2. 對於 A 公司所提的勞工局會調查工安事件 , 請假越久越危險 ,
因為勞工局認為這是非常重大的工安事件 ??
這件事情我就不懂了 , 是否有類似經驗的大大來回答此問題 ?
3. 公傷假的定義是 ?? 我記得是就算出院後 ,
持醫生證明就可以休到醫生所開出來的日期
4. 因為在公傷假期間 , 我們公司已經有給他全薪 ,
我朋友公司的作法是既然有給員工全薪的薪水,我朋友公司不一定會請領勞保給付
因為一請領給付 , 勞保局會提高整體的職災費率 , 而且會影響三年
所以他會在給員工全薪跟提高費率之間做選擇....
關於第四點我也不是很懂...有沒有大大可以詳細解釋給我聽....
後來我給那個經理有個很基本的回答...... 給員工請公傷假到5/30
絕對符合勞基法 , 那位員工要告公司也告不到...我的作法是非常安全的作法
以上...
謝謝大大耐心看我的文章..也請大大回答小弟的疑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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