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問題 - 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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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是第一胎
想麻煩板上各位幫忙看一下,看我對育嬰請假的理解有無錯誤
謝謝^_^

1.在下去年7/16到職,今年預產期6月初 ,產假估計到 8月初,想續接請育嬰留停
以上應該有符合請領育嬰津貼參加公保滿一年條件吧?(7/16~8月初)

2.如果育嬰留停只請 8/1~12/30,隔年103年度年假只有7*1/12
年終為1~7,8和 12月共九個月份 ??
103年國旅卡也是依上面年終計算方式比例計算嗎?

3.考績部分今年應該是另考,103年度因為是今年12月復職,所以明年有全考?



搞不太清楚育嬰留停是否有一次最短必須請六個月的規定@@
如果有,那以上算法均不成立的話
也許就乾脆請到103年12月底復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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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3-04-04
1.yes 2.留停要是8/2~12/30年終才是9個月份,國旅卡比照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4-05
休假,3.yes4.沒規定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4-08
謝謝樓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