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工處徵才 - 公職
By Irma
at 2016-07-06T09:56
at 2016-07-06T09:56
Table of Contents
代PO訊息:
-------------------------
徵才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有效期間:105/07/05~105/07/11
僱用期間:至106年3月底(特考人員報到前一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須具備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3.刻苦耐勞並可配合機關加班。
4.具交通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交通管制設施(號誌、標誌、標線及安全設施)之勘查、會勘、評估、設計
等業務之擬辦。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意者請於105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2、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5.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逕寄本處規劃科黃皇嘉收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支給(約新台幣33,908元整)。
--
-------------------------
徵才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有效期間:105/07/05~105/07/11
僱用期間:至106年3月底(特考人員報到前一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須具備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3.刻苦耐勞並可配合機關加班。
4.具交通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交通管制設施(號誌、標誌、標線及安全設施)之勘查、會勘、評估、設計
等業務之擬辦。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意者請於105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2、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5.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逕寄本處規劃科黃皇嘉收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支給(約新台幣33,908元整)。
--
Tags:
公職
All Comments
By Aaliyah
at 2016-07-10T15:11
at 2016-07-10T15:11
By Blanche
at 2016-07-12T04:50
at 2016-07-12T04:50
By Lauren
at 2016-07-13T03:32
at 2016-07-13T03:32
By Erin
at 2016-07-16T21:20
at 2016-07-16T21:20
By Donna
at 2016-07-19T14:35
at 2016-07-19T14:35
By Delia
at 2016-07-20T06:25
at 2016-07-20T06:25
Related Posts
請教下屬傷病硬來上班
By Kumar
at 2016-07-05T21:52
at 2016-07-05T21:52
海軍誤射1億飛彈誰賠?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6-07-05T19:36
at 2016-07-05T19:36
關務的委託單
By Carol
at 2016-07-05T14:52
at 2016-07-05T14:52
希望大家能夠團結一致
By Oscar
at 2016-07-05T13:34
at 2016-07-05T13:34
國有財產報廢
By Dorothy
at 2016-07-04T23:25
at 2016-07-04T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