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計算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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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老掉牙的問題 但這個問題我第一次遇到 跟各位請教一下

目前的薪資計算方式:

一到五 0830-1730 午休一小時
六 0830-1200

每週工時 8*5+3.5=43.5h --這樣兩周不是超過84hr? 合法嗎? 還是應該算加班費給我們?

放假只放中秋 端午 過年 春節 其他不放 ex國慶日要上班 但薪水沒有兩倍...

如果放颱風假 當日不給薪

麻煩各位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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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10-27
除了颱風假那個~其他嚴格上來說都不合法...
Kelly avatarKelly2012-10-30
感謝回答
Mason avatarMason2012-11-03
如果是輪班制 就可解釋範圍很大 目前都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