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淚史(續)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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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在一中新商圈靠近中友

依勞保規定只要做滿七天就有薪資

我離開後接著一個外場妹妹也不做了

現在此店老闆到處跟別人說我聳恿其他員工

目前店裡只有一個當初跟我一起工作的大哥

這位大哥腳受傷還要把所以的工作扛起

薪資還是一萬五加抽成加三百健保

如果有人要到此店應徵

建意身上帶個可以錄音的東西

把老闆跟你說的條件和答應你的事錄下來

因為這位老闆常常說話前後不一

還會說很多大道理讓你說不出話來

也不要太相信此老闆說的話

所以才要想到這家店應徵的人要帶錄音的東西

是自己該有的權利一定要去爭取

我當初就是太相信對方

結果離職後薪水還拿不到

千萬別被這家店老闆所說的話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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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rid avatarIngrid2007-04-15
哪間店這麼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