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的回信 - 公職
By Gary
at 2010-03-09T12:37
at 2010-03-09T12:37
Table of Contents
這是我的信:
吳大院長,您好,冒昧來信打擾,請海涵。
近日因考績法修正草案一事,在公務員間傳得沸沸揚揚,我在公務體系下工作也有十多年
了,見識過公務界打考績的一些黑暗,所以贊成修改考績法,讓考績制度可以更加落實。
只是見了考績法的修正草案,我不免要提出以下的疑問:
一、為何要強制3%考列丙等?
制裁公務界的米蟲,對一向戮力公務的公務員而言,是非常贊成用丙等考績予以制裁,
但現行考績法就有丙等規定,長官們不適當利用;現在強制丙等規定之後,是否會讓有後
台的人更加有恃無恐,長官也可藉此手段清除異己呢?如果長官做出違法命令,公務員為
了怕自己被考列丙等,是否會違法行政?此外,打考績一向沒有標準,現行中有的單位是
輪流乙等;有的則是長官依其所好,聽話的打甲,不聽話的打乙,現在丙等強制3%後,會
不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而且這樣是不是每年都要造成一萬人的失業!?
另外,現行規定連二丙才會被要求提前退休或離職;新法草案規定公職生涯中只要取得三
丙便可離職,如果任意被打丙等,雖然可提出申訴,然後申訴成功機率少之又少,如果長
官在之前的生涯中就已經送你兩個丙了,然後在你即將退休之際再送你一個丙,讓你無法
順利退休,這對公務員影響多大!
二、刪除一甲二乙升職等規定,讓升等變得更困難:
新人進公務機關,第一年考乙;商調機關者,第一年考乙;商調機關不成者,考乙;即
使認真做事卻不受長官青倈者,考乙。
相信這些潛規則,吳大院長不會不知道吧。此外,輪流考乙的現況依然存在,要讓長官
願意將甲等考績送出來,已經不是容易的事了,新修正考績法草案中限制只有連二甲始能
升等,如果不幸我的考績是打:甲乙甲乙甲乙....即使我再想努力在公職服務,看到這樣
的考績、看到自己努力卻得到這樣的惡果,我如何能夠將心力放在公職上?反正再怎麼努
力,我也升不了職等,何必那麼認真,幹嘛不擺爛讓自己輕鬆?
再加上上面強制3%考丙制度一出,我就乾脆擺爛,然後努力奉承長官就行了啊~這樣可以
預見,若干年後,會有這樣的新聞:貪污收賄的公務員中,九成以上均是考甲。不是我要
誇大其詞,這麼下去,難保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如果只是為了民意取向而對付公務員,那麼像司法單位、警政機關、稅務這些必須與民作
對的機關,是不是都會優先成為被對付的對象?
我祈求吳大院長對於考績法修正草案中明顯不合理、並圖利權貴、有後台的人的規定,能
夠多加思慮,不要讓基層公務員從此寒心,拜伏。
----------------------------
然後是行政院長的回信:
您好: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向院長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經交付
權責單位妥慎處理,並將儘快回覆給您。因為來信甚多,若時效稍有延遲,
希望您能夠諒解。
院長非常重視大家反映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
看法或建議。
祝 平安健康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上
---------------------------
這樣到底是有用還沒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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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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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大院長,您好,冒昧來信打擾,請海涵。
近日因考績法修正草案一事,在公務員間傳得沸沸揚揚,我在公務體系下工作也有十多年
了,見識過公務界打考績的一些黑暗,所以贊成修改考績法,讓考績制度可以更加落實。
只是見了考績法的修正草案,我不免要提出以下的疑問:
一、為何要強制3%考列丙等?
制裁公務界的米蟲,對一向戮力公務的公務員而言,是非常贊成用丙等考績予以制裁,
但現行考績法就有丙等規定,長官們不適當利用;現在強制丙等規定之後,是否會讓有後
台的人更加有恃無恐,長官也可藉此手段清除異己呢?如果長官做出違法命令,公務員為
了怕自己被考列丙等,是否會違法行政?此外,打考績一向沒有標準,現行中有的單位是
輪流乙等;有的則是長官依其所好,聽話的打甲,不聽話的打乙,現在丙等強制3%後,會
不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
而且這樣是不是每年都要造成一萬人的失業!?
另外,現行規定連二丙才會被要求提前退休或離職;新法草案規定公職生涯中只要取得三
丙便可離職,如果任意被打丙等,雖然可提出申訴,然後申訴成功機率少之又少,如果長
官在之前的生涯中就已經送你兩個丙了,然後在你即將退休之際再送你一個丙,讓你無法
順利退休,這對公務員影響多大!
二、刪除一甲二乙升職等規定,讓升等變得更困難:
新人進公務機關,第一年考乙;商調機關者,第一年考乙;商調機關不成者,考乙;即
使認真做事卻不受長官青倈者,考乙。
相信這些潛規則,吳大院長不會不知道吧。此外,輪流考乙的現況依然存在,要讓長官
願意將甲等考績送出來,已經不是容易的事了,新修正考績法草案中限制只有連二甲始能
升等,如果不幸我的考績是打:甲乙甲乙甲乙....即使我再想努力在公職服務,看到這樣
的考績、看到自己努力卻得到這樣的惡果,我如何能夠將心力放在公職上?反正再怎麼努
力,我也升不了職等,何必那麼認真,幹嘛不擺爛讓自己輕鬆?
再加上上面強制3%考丙制度一出,我就乾脆擺爛,然後努力奉承長官就行了啊~這樣可以
預見,若干年後,會有這樣的新聞:貪污收賄的公務員中,九成以上均是考甲。不是我要
誇大其詞,這麼下去,難保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如果只是為了民意取向而對付公務員,那麼像司法單位、警政機關、稅務這些必須與民作
對的機關,是不是都會優先成為被對付的對象?
我祈求吳大院長對於考績法修正草案中明顯不合理、並圖利權貴、有後台的人的規定,能
夠多加思慮,不要讓基層公務員從此寒心,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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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向院長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經交付
權責單位妥慎處理,並將儘快回覆給您。因為來信甚多,若時效稍有延遲,
希望您能夠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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