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遭控違法解雇,還嗆「要告就去告」 - 金融業討論

By Charlotte
at 2019-04-11T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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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支付胡亦嘉遭控違法解雇員工 還嗆「要告就去告」
2019-04-08 16:36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街口支付執行長胡亦嘉近來爭議不斷,如今又遭指控違法解雇旗下公司全數員工,相關人
士更出具紀錄表示,胡亦嘉甚至揚言「不會給任何錢、要提告就去、廢話這麼多幹嘛。」
強烈打擊勞工權益。
據了解,「街口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今年3月21日收購客誠科技有限公司(愛評網),街
口支付指派的代表人胡亦嘉於3月27日登記成為客誠公司負責人。
多名「前員工」今(8)日聯合指控,胡亦嘉才剛上任後,隨即解雇愛評網16名員工,致
使他們生計頓失依靠,解雇過程疑似違反勞基法規定,嚴重傷害勞工合法權益。
據指出,胡亦嘉於3月28日就向三位主管明言,若不放棄原受前雇主勞動契約保障的條件
自動離職,他就會讓客誠公司破產,所有員工都拿不到錢。
三位主管不願受此威脅,立即正式回覆胡亦嘉,應依勞務契約依法處理員工留任或資遣事
宜。
不料,在未經協商協商及舉證的情況下,胡亦嘉於4月1日晚間9時許,以一封郵件通知八
位主管職及所有外勤行銷業務員工「立即開除免職,不予給付任何資遣費與3月份薪資」
,開除理由則是「曠職」,且於4月2日下午3時起不得再進入工作場所,完全無視職務特
性,以及符合前雇主對於出缺勤的要求。
與此同時,胡亦嘉也在這封信件中指示工程師、IU設計師、財務、客服、產品經理等剩餘
的八位員工,要求他們這些和「銷售業務簽約」無直接相關職務的員工,必須在4月14日
之前完成被開除的同仁留下的工作項目,如果未能完成,將予以免職。
這些員工則反映,無法同意如此不合理的工作勞務調動,雙方溝通未果,胡亦嘉又於4月2
日晚間7時許寫信通知他們,以「不履行勞務」為由開除免職,並且強調「不會給任何錢
、要提告就去、廢話這麼多幹嘛」等狂妄言詞。
他們向胡亦嘉喊話,應妥善對待所有愛評會員與合作商戶,同時也將尋求法律途徑,主張
雇主應依勞基法支付3月份薪資、資遣費、未休假折抵等,維護勞工應有的尊嚴與權益。
勞動部官員表示,公司若要解雇員工,依法要有預告期並且給付資遣費,這些員工都有到
職執行工作,也不符合「曠職」要件。至於工作內容,應依勞資雙方當初簽訂的契約,雇
主不得片面變更工作內容。
https://udn.com/news/story/7086/374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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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管看到相關新聞影片,底下網友紛紛揚言抵制街口,要把錢全部領出來
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H9KLJLFYQY
感覺台灣PAY的機會終於來了 是否該出來接收一波?
--
2019-04-08 16:36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街口支付執行長胡亦嘉近來爭議不斷,如今又遭指控違法解雇旗下公司全數員工,相關人
士更出具紀錄表示,胡亦嘉甚至揚言「不會給任何錢、要提告就去、廢話這麼多幹嘛。」
強烈打擊勞工權益。
據了解,「街口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今年3月21日收購客誠科技有限公司(愛評網),街
口支付指派的代表人胡亦嘉於3月27日登記成為客誠公司負責人。
多名「前員工」今(8)日聯合指控,胡亦嘉才剛上任後,隨即解雇愛評網16名員工,致
使他們生計頓失依靠,解雇過程疑似違反勞基法規定,嚴重傷害勞工合法權益。
據指出,胡亦嘉於3月28日就向三位主管明言,若不放棄原受前雇主勞動契約保障的條件
自動離職,他就會讓客誠公司破產,所有員工都拿不到錢。
三位主管不願受此威脅,立即正式回覆胡亦嘉,應依勞務契約依法處理員工留任或資遣事
宜。
不料,在未經協商協商及舉證的情況下,胡亦嘉於4月1日晚間9時許,以一封郵件通知八
位主管職及所有外勤行銷業務員工「立即開除免職,不予給付任何資遣費與3月份薪資」
,開除理由則是「曠職」,且於4月2日下午3時起不得再進入工作場所,完全無視職務特
性,以及符合前雇主對於出缺勤的要求。
與此同時,胡亦嘉也在這封信件中指示工程師、IU設計師、財務、客服、產品經理等剩餘
的八位員工,要求他們這些和「銷售業務簽約」無直接相關職務的員工,必須在4月14日
之前完成被開除的同仁留下的工作項目,如果未能完成,將予以免職。
這些員工則反映,無法同意如此不合理的工作勞務調動,雙方溝通未果,胡亦嘉又於4月2
日晚間7時許寫信通知他們,以「不履行勞務」為由開除免職,並且強調「不會給任何錢
、要提告就去、廢話這麼多幹嘛」等狂妄言詞。
他們向胡亦嘉喊話,應妥善對待所有愛評會員與合作商戶,同時也將尋求法律途徑,主張
雇主應依勞基法支付3月份薪資、資遣費、未休假折抵等,維護勞工應有的尊嚴與權益。
勞動部官員表示,公司若要解雇員工,依法要有預告期並且給付資遣費,這些員工都有到
職執行工作,也不符合「曠職」要件。至於工作內容,應依勞資雙方當初簽訂的契約,雇
主不得片面變更工作內容。
https://udn.com/news/story/7086/374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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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管看到相關新聞影片,底下網友紛紛揚言抵制街口,要把錢全部領出來
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H9KLJLFYQY
感覺台灣PAY的機會終於來了 是否該出來接收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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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All Comments

By Jacob
at 2019-04-13T22:18
at 2019-04-13T22:18

By Delia
at 2019-04-15T23:38
at 2019-04-15T23:38

By Bethany
at 2019-04-18T00:58
at 2019-04-18T00:58
陸資公司的員工(含年薪約350萬台幣的前老闆)。看看勞動
局介入結果再說。

By Michael
at 2019-04-20T02:18
at 2019-04-20T02:18

By Frederic
at 2019-04-22T03:38
at 2019-04-22T03:38

By Irma
at 2019-04-24T04:58
at 2019-04-24T04:58
再者正當法律程序的程序正義要比實質更優先,即便情理
上可以接受也不該允許違法的行為,我們是法治社會不是
人治社會,不應為達目標不擇手段。

By Connor
at 2019-04-26T06:18
at 2019-04-26T06:18

By Enid
at 2019-04-28T07:38
at 2019-04-28T07:38

By Liam
at 2019-04-30T08:58
at 2019-04-30T08:58
在

By John
at 2019-05-02T10:18
at 2019-05-02T10:18

By Kumar
at 2019-05-04T11:38
at 2019-05-04T11:38

By Harry
at 2019-05-06T12:58
at 2019-05-06T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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