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提到當事人之前被騙了4次共207萬
最後只抓到車手 但沒抓到首腦
若那個首腦要再找目標 應該也會找同一個受害者吧
這種有錢又無知的人 不騙她騙誰?
就算騙不到 整她也行
然後收到公文 也不懂得打個電話查證
就算不信那文書上的電話 打查號台問也可以吧
或是一直有在宣導的165反詐騙電話也可以問吧
很多管道可以去查 為什麼這麼懶惰呢? 為什麼沒有從錯誤中學習呢?
我如果今天收到兵單 我能說以為那是假的所以不理它嗎?
到時候被依防害兵役起訴時 我能說誰知道那兵單是真的嗎?
支付命令的制度有沒有漏洞是一回事 因為制度沒有完美的
但我覺得我們的人民真的是普遍思考怠惰
習慣保持無知 被騙之後總難記起教訓
我覺得應該要想辦法讓法治觀念普及化
才是真正治本的方法
而且當大家相信法治的時候 律師也才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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