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委員的交通費問題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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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kikuki (yy)》之銘言:
: 各位版上前輩們好,有些疑問想請教,還希望各位不吝指教:
: 今天一個採購案召開評選委員會議,請來一位教授做為外聘委員
: 由於他所任職的學校與我們機關距離不到30公里
: 所以我只發給出席費2000元,不給交通費
: 他很生氣,他說他是從家裡出發,況且他家離我們這很遠(大約有40公里)
: 他氣呼呼的把兩千元抽起來後,然後把信封用丟的還給我,
: 還嗆我說:某某機關都不會像你們這樣的啦!!!
: 評選結束還當著我的面跟主管們抱怨,讓我很難堪!!
: 我的想法是:公家機關報差旅費,不都是以服務機關為起點做計算?
: 請問我的做法是對的嗎?
: 還請各位前輩們指點迷津。

評選會的外聘評選委員是個人....而不是以學校名義....

所以他從家裡出發來計算..並沒有錯....

說句實話...人家只是來賺錢的...該給的還是要改人家....

人家來當委員並不是義務...所以交通費還是要算給人家....

不過他不是搭大眾交通工作...沒有單據...

自行開車的可以他家到開會地點的客運票價算給他...

核銷黏貼憑證請貼網路查詢的票價...再註明他是自行開車即可....

PS:採購案評選會辦了很多次了,不過說實在這麼會計較的老師我還真的沒見過,

很多老師根本都很豪邁,有時候連回程機票也不報了....下次這種評選委員別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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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8-30
那請問教授服務的機關那天沒給薪水嗎?基本
Una avatarUna2010-09-02
上只是公假讓教授出來當評選委員~本來是要
Ivy avatarIvy2010-09-05
從服務學校出發~只是大家都習慣直接從家
Jacob avatarJacob2010-09-07
裡出發~最後一句比較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