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新進員工,有簽訂試用期3個月,
目前工作未滿1個月(已工作超過10日)
因工作態度問題,不想繼續聘用該員工,
主管口頭通知離職,並會給付薪資,
該員工要求支付支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資遣費金額不大,公司願意支付
但事後發現開立非自願離職需要在離職日10天前做資遣通報
若資遣通報不足10日前,是否有被開罰案例?
請教人資前輩們,目前在尚未請員工填寫離職單和未退保的狀況下,
是否還有得補救的措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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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作未滿1個月(已工作超過10日)
因工作態度問題,不想繼續聘用該員工,
主管口頭通知離職,並會給付薪資,
該員工要求支付支遣費和非自願離職證明
資遣費金額不大,公司願意支付
但事後發現開立非自願離職需要在離職日10天前做資遣通報
若資遣通報不足10日前,是否有被開罰案例?
請教人資前輩們,目前在尚未請員工填寫離職單和未退保的狀況下,
是否還有得補救的措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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