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連休的問題? - 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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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nie1219 (小昭)》之銘言:
: 有個小問題想請教板上的人資先進
: 不知道你們服務的單位,有沒有關於婚假與特休不得連休的規定?
: 如果大老闆要求你發出這類的規定
: 是否符合工作規則或相關法令規定?
: 頭痛中,特別來請益,謝謝答覆!

又來不負責任假況回答

原PO應該是工廠類的公司....個人主觀經驗工廠性質的公司比較就會有這種想法

婚假跟特休能不能連著休,就有點像病假跟事假能不能連著休、婚假、產假不能連休
特休、病假不能連休,陪產假、特休不能連休,所有的假都不能連休?這樣訂好嗎?

婚假是有結婚的事實,以現在來說:有去登記結婚就可以請婚假

特別休假:工作滿一年後隔年公司給的假,原則上一半由公司分配、另外一半
勞工可以主張自行分配
勞資協議可以再調整,或全部由勞工自行決定

如果勞工一定要連休一般來說事前就會知道,當然主管可以安排職代

或者跟勞工協調休假狀況

當然勞工也會很清楚,不會硬碰硬在休假上佔便宜、結果在獎金上輸了

但是公司不賺錢,沒有獎金或者獎金很少,或者勞工已存心結婚後離職

那也不能怪勞工要硬碰硬

(出社會的名言:有錢的是大爺)

-----------------------------------不付責任評論2---------------------------

很多公司當年度特休未休並不會轉換成不休假津貼/獎金/補助給員工,就直接消失
(不違法)

所以當勞工請特休時最好准,不然依規定勞工特休未休歸諸於資方因素(勞工有請假

資方不准),資方要付錢買勞工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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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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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8-06-06
補充一點該文章最底下的回文挺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