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為先進,
有人請過這個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
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同事說可以提早一小時回家哺乳
請問請這個需要寫簽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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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請過這個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
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
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十分鐘。
同事說可以提早一小時回家哺乳
請問請這個需要寫簽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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