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簽約問題~~~ - 離職
By Liam
at 2007-09-30T17:02
at 2007-09-30T17:0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ei9 (發霉中.....)》之銘言:
: 最近剛好有一家公司決定錄取
: 但是看到他的合約有幾個比較不清楚的問題
: 又怕是因為自己大驚小怪
: 所以想問問有經驗的前輩們
: 1.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員工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在離職前最後一年內所參與
: 之相同工作,否則除賠償公司所受損失外,並應賠償公司相當於二年年薪之懲罰
: 性違約金。
這條還算合理,是屬於競業條款。
以上述說的相同工作應是指工作內容或專案
例如你原本負責研發某某產品,之後跳槽至其他公司
也是負責類似之產品研發,前公司可依此條請你賠償損失。
如果是產業相同,但實際負責工作內容不同,應該就沒啥關係了
我以前在檢測公司,大家還不是就那幾家跳來跳去 XD
而且小員工的話,能掌握的機密有限,公司根本不會去管你
要注意的是公司是否有提出相關之薪資補償
我的前公司是一年內若因此規定而無法工作
就會支付離開公司前一個月之薪資額度,為期一年
現在這家是期限兩年或是參與之專案結束,
也是補償最後一個月之薪資額度。
: 2. 員工離職前,應依公司規定之預告期間日數提出離職申請,否則除就公司因此所受
: 損失依法賠償外,並應無條件將員工日薪乘2倍之金額給付公司,做為不足預告期
: 日數之懲罰性違約金。
所以公司規定之預告日是多少呢?
這條規定應該是取決於公司內部規定才能判斷是否合理
: 因為是剛畢業第一份工作
: 對於合約沒什麼概念
: 先謝謝了~~~
: (怕擷取內容會有誤會...不好意思再麻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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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剛好有一家公司決定錄取
: 但是看到他的合約有幾個比較不清楚的問題
: 又怕是因為自己大驚小怪
: 所以想問問有經驗的前輩們
: 1.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員工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在離職前最後一年內所參與
: 之相同工作,否則除賠償公司所受損失外,並應賠償公司相當於二年年薪之懲罰
: 性違約金。
這條還算合理,是屬於競業條款。
以上述說的相同工作應是指工作內容或專案
例如你原本負責研發某某產品,之後跳槽至其他公司
也是負責類似之產品研發,前公司可依此條請你賠償損失。
如果是產業相同,但實際負責工作內容不同,應該就沒啥關係了
我以前在檢測公司,大家還不是就那幾家跳來跳去 XD
而且小員工的話,能掌握的機密有限,公司根本不會去管你
要注意的是公司是否有提出相關之薪資補償
我的前公司是一年內若因此規定而無法工作
就會支付離開公司前一個月之薪資額度,為期一年
現在這家是期限兩年或是參與之專案結束,
也是補償最後一個月之薪資額度。
: 2. 員工離職前,應依公司規定之預告期間日數提出離職申請,否則除就公司因此所受
: 損失依法賠償外,並應無條件將員工日薪乘2倍之金額給付公司,做為不足預告期
: 日數之懲罰性違約金。
所以公司規定之預告日是多少呢?
這條規定應該是取決於公司內部規定才能判斷是否合理
: 因為是剛畢業第一份工作
: 對於合約沒什麼概念
: 先謝謝了~~~
: (怕擷取內容會有誤會...不好意思再麻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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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at 2007-10-01T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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