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不平等的競業條款 - 離職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lanktonEvil (邪惡皮老闆)》之銘言:
: 五月初進中部一家CAE公司工作,
: 進去時,並不是正職,薪資扣勞健保,無勞退,
: 然後進去就需簽立一份競業條款,說一年內不同進入相關產業,無競業補償。
: 因為這是公司今年才開始搞競業條款,而看了很多前輩,試用了一年多也還沒升正職,
: 一開始面試公司說得很好聽,以為好好努力,三個月後考核過了升正職,
: 現在覺得根本一點保障也沒有,只是壓榨員工的手段...
: 所以很擔心,第一,我可依法把競業條款合約拿回來嗎?
: 或者,我現在離職,是不是一年內就不能從事有關CAE的工作?

已爬文,確定沒有相關的文章所以才發文請教
去年從某家代工廠離職,想要轉換跑道,公司本身沒有簽訂競業條款。
可以自由的轉到其他代工公司去,但是奇怪的是。
離職的公司有與業主簽訂"不得錄用由此家代工廠離職的員工條款"。
以至於我朋友與我在想要轉換跑道到業主其他相關業主時,
人資部門都會提到這點並拒絕在往下談,請問有人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嗎?
有沒有辦法解決,除了往其他產業發展。
這樣原雇主也不用因競業條款淤補償,離開的人才也無法流向業主。
PS. 本身是從事製程方面的,撰寫SOP。與報價無關。

希望有人可以幫忙解答,已經失業很久了......

--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1-13
Eden avatarEden2014-01-17
有可能啊。互不挖角條款。
Olivia avatarOlivia2014-01-17
你怎麼會跟錢過不去....
Steve avatarSteve2014-01-21
我不是指你離開前公司的意思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1-25
連蘋果跟 Google都曾經說好互不挖角了,何況這些小公司
Andy avatarAndy2014-01-28
搞不好背後的大股東是同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