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禁止打工合約 - 人資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nfy (小羽)》之銘言:
: 您好:
: 我在現在的公司已經滿三個月試用期,
: 老闆拿出兩份合約要我簽,
: 一份是禁業條款這個沒什麼問題,
: 可是另一份禁止打工調款我就不太理解,
: 請問這份算合法的嗎?
: 公司以會影響白天工作的精神因此禁止員工利用下班時間打工,
: 特來請教


^^^^^^^^^^^^^^^^^^^^^^^^^^^^^^^^^^^^^^^^^^^^^^^^^^^^^^

最高法院九七台上四二三 :

勞資關係並非勞工與雇主之全人格之結合關係

因此在工作時間外之勞工業務行為

屬於勞工之私生活範圍 非雇主所得任意支配

惟有勞工之行為與事業活動有直接關連

且損害事業之社會評價 為維持事業秩序之必要

方足成為懲戒之對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論 : 除要依您的個案情形 以及企業經營的性質環境 作整體的判斷之外

另亦不知禁止打工條款內容如何

亦即若有打工情事 雇主的懲處的手段是 ??

若不合理 即使簽了契約也是無效



建議 : 站在勞工立場 打工見見世面OK

但工作還是得養足精神在履行會比較好

若是真因為打工精神不佳而導致其他人受到損害

本身仍因可歸責自己的因素 而得負賠償責任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