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請教延長病假及育嬰留停問題 - 公職Noah · 2016-01-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因懷孕有迫切早產 所以均需臥床安胎 103年9月10日至103年12月31日請了延長病假 另104年4月17日至106年4月16日請育嬰留停 想請問 如果未來復職後因懷孕體質又跟第一胎一樣需臥床安胎 是否仍可請延長病假? -- 公職All CommentsJohn2016-01-10法規沒規定不行 應該是看長官給不給請Related Posts鴨霸!工程驗收沒過 包商找兄弟毆打公務員收到派令後又被其他機關錄取退休人員當年度休假如何算?有關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請教有關派令的報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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