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補訓時間點問題 - 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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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經爬文得知
過去高普考正額錄取者申請後
會跟今年度增額錄取者一起分發
且正額者在前、正額者之間則依申請順序
補註:已知三個月內需提補訓規定
我是今天拿到原因消滅證明

這裏想請教細節:具體上申請補訓時間點部分
看起來要在「放榜後申請」(太早申請可能直接先遇缺分發掉?)
但前人們的文章多建議「在放榜日前一天傍晚申請」

這樣的時間點提出申請的話
考選部的做法會是
確認好補訓者人數、剔除部分增額錄取然後才公告名單嗎?
不然如果已經一個蘿蔔一個坑
擬好正額加增額的錄取名單
在公告前突然跑進來補訓的申請
缺不就會不夠嗎?

主要是想瞭解一下細節
避免太早或太晚申請
以致無法與增額錄取者列在一起的狀況
還請前輩不吝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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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8-09-21
我還以為延後的原因沒了就要申請耶,原來可以自己挑喜
歡的時間唷,長知識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9-25
給樓上,規則是說3個月內要提出申請
Olive avatarOlive2018-09-26
原來是這樣,同事一退伍就馬上送,本來一直以為是這樣
,原來有三個月緩衝期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9-28
跟增額一起分發也不一定是好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10-02
搶增額頭卡人增額1的位置吧! 偶爾增額會丟出中央缺。
個人覺得這制度應該改一下。
Wallis avatarWallis2018-10-06
之前補訓併增額結果四個缺都非中央又非直轄市,還好
填志願前兵單來了就再辦一次保留,後來用遇缺反而比
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