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休假日數被擅自修改...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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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週商調到新單位,
原本休假日數是21天
(年資其中有併計國立大學研究助理1年7個月),
到新單位人事室差假承辦覺得這1年7個月有疑慮,
直接在差勤系統將我的休假日數下修為14日,
新單位承辦人是一位技工阿姨輩的,
我自己找了人事法規及函釋給她
她還是一直找「不能併計」的理由,
(讓人感覺不專業,不懂法規的刁難)
前單位人事室承辦是一位薦任課員和人事主任,
當初我只繳交學校的離職證明書和服務證明書,
她們覺得沒問題就幫我併了。

想請問的是如果覺得單位人員休假日數有疑慮,是否應先維持原有日數,等找到充分能修
改的證據原因及理由並上簽,長官同意後再下修休假日數並以便簽或簽核之公文影本通知
當事人,而不是承辦人自己覺得不合理,直接先砍當事人7天休假,然後再請當事人「自己
」去找充分理由或詢問銓敘部信箱再等回函再幫當事人加回,覺得新單位程序讓人覺得不
合理。
但她是大姐,我也不敢對她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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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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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20-07-27
研究助理不行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7-28
先扣後補的程序還好吧沒到不合理,有聽過商調後直接
休假30天的....,反正這種問題寫email問人總拿回函
給她看比較有用,現在回覆速度算快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7-31
人事不省人事
Joe avatarJoe2020-08-02
覺得還好 106年起研究助理本來就不能併了
Andy avatarAndy2020-08-05
敬會m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8-07
但我不是106年之後的啊...
Selena avatarSelena2020-08-12
問完總處後找人事主管,主管不處理就往上級人事機關
申訴。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8-14
跟我情況類似 我從A單位到B單位 B人事也覺得我併計有疑慮
經過爭取後終於併計成功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8-15
基本上核定過的併計 要一直有效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8-19
我以為不換錢的都好說
Hedda avatarHedda2020-08-23
106.1.1生效那個函的確把大學專任研究助理排除 不過
Yuri avatarYuri2020-08-27
該函也有個但書「前併計有案」 現單位要釐清應該要從
移轉過來的資料或直接發函去問前單位有沒有併計在案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8-30
有的話就應該要採計 持續溝通吧…
因為調職「通常」年資都沒有中斷
Hardy avatarHardy2020-09-02
簽呈啊 會她 看怎麼處理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9-06
樓下m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9-09
哪個 m ? 樓下那個 m ?
Eden avatarEden2020-09-12
就是樓下m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9-16
過頭了啦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09-19
所以就算剛考上,但研究助理是106年以前當的,也能
併?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09-24
先扣還好啦他應該是怕給多了到時自己麻煩,你就寫信
給銓敘部詢問,記得附上之前就併計的證明,銓敘部說o
k,再拿去給你家人事修改。
Lucy avatarLucy2020-09-27
回25樓forever,只要不是可併的12類,現在考上第一次當公務
員,都不能併了。
Hedy avatarHedy2020-09-30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