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
由於接到通知需出席一場勞資協調的會議
地點是在財團法人台南勞資協調基金會
主要協調事項是員工不滿意離職之後特休假需返還
ex.2003.11.12 到職 , 2010.10.18 離職 , 已休特休需全數返還
因為敝公司是採用預開休假的方式給予員工特休
(第一年到職即開假,往後每年1/1開整年度特休)
故只要當年度未過到職日即代表當年度未滿一年 , 特休不屬於員工
且明定於工作規則中.
因第一次處理勞資協調事項也從未接觸過該單位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前輩可以提點 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 ??
感謝大家 !
--
由於接到通知需出席一場勞資協調的會議
地點是在財團法人台南勞資協調基金會
主要協調事項是員工不滿意離職之後特休假需返還
ex.2003.11.12 到職 , 2010.10.18 離職 , 已休特休需全數返還
因為敝公司是採用預開休假的方式給予員工特休
(第一年到職即開假,往後每年1/1開整年度特休)
故只要當年度未過到職日即代表當年度未滿一年 , 特休不屬於員工
且明定於工作規則中.
因第一次處理勞資協調事項也從未接觸過該單位
不知道版上是否有前輩可以提點 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別注意 ??
感謝大家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