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在今年四月底時,聘請了譯者A翻譯化學文件,
原截稿期限為五月底,
但後來因為A的私人原因而將期限延至6/10,
結果該譯者在6/10時仍未交稿,
於是又再度延期至6/20,
到了6/20,
A將原文稿件歸還,但仍未完成翻譯,只繳交半成品,
且A直接告訴我,她覺得文件內容很困難,
所以就把原文key-in後丟到Google翻譯,剩下只是未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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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A非常不負責任,譯文品質非常的差,
且過程中完全沒告知我無法完成翻譯,
目前又蓄意失聯(電話不接、簡訊跟E-mail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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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版友,
因為過程中並沒有簽約,都只是口頭約定和E-mail通聯(但信件中有指明交稿日期),
這樣的話,我是否仍必須支付薪資(完成的那一部分)?
如有必要,我是否能對這位譯者提出告訴?
為了補救A造成的困擾,我已經好幾天都熬夜趕工,
請各位版大給我一點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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