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各位道長請益一下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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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最近有位槍砲案件當事人,目前尚在偵查階段,

被法官裁定羈押,老闆要我幫當事人聲請具保,

於是以最快速度將狀紙寫完並遞送至法院,

剛才聽說當事人昨天早上有開庭(但不知道是偵查庭還是具保庭),

老闆問我具保狀有無再附委任狀,我說沒有,因為偵查中委任狀已附,

但老闆卻說要另外附委任狀,但我印象中之前辦過類似情況也沒另附委任狀,

於是請教所內資深法務主任,主任回答說他之前處理也沒另附具保委任狀,

不過,老闆還是堅持說要另附,所以想來向各位道長請益一下,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被告之辯護人得隨時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既然目前偵查中委任狀已附,那為被告聲請具保,是否需另附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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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8-01
當然是不用....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1-08-05
應該是不用,不過在多附一次也不會怎樣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8-08
不用為這種事情跟老闆爭吧XDD 就再附一次也沒關係啊~
James avatarJames2011-08-11
就算自己是對的,也別因為這種無關痛癢小事跟老闆爭啊= =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8-14
不過是否給予具保好像不會開庭吧...
Kyle avatarKyle2011-08-18
老闆說要附,那就附。
Steve avatarSteve2011-08-21
因為准駁具保停押聲請時 不見得會調偵卷來看 多附一次較妥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8-24
該附就是要附,而且還是老闆說的,= = 唉~ 不得寵。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8-28
少附一張 節能減碳啊~
Belly avatarBelly2011-08-31
老闆最大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9-03
多附一張無傷大雅,堅持不附,老闆會對你「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