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主事者,何不學國營事業,發給1次退休金,以前也沒聽說國營
因此倒閉,提高現職人員薪水及加班費,結算目前年資,給予現職
補償措施,然後不要再苛扣退撫費用,讓所有國民一體適用勞基法。
公務員是國民選擇職業之一種,絕對沒有比較高級,卻受到很多不平
的限制,退休給付制度自肥也罷,要設定停損點,就不要三心二意,
公務員也不院受到污名化,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服務法鬆綁,不要
用聖人條款綁死,現行刑法詐欺、背信以及公務員身分加重已經足夠。
說實在的,公務員有那麼好,還不是被社會大眾歧視,雇主還蓄意為之,
所以,個人希望國民自立自強,每個人應為自己未來負責,適時儲糧才不
會被雨天抽傘。
筆者從不知有年金這回事,回歸勞保建立退休帳戶,鼓勵就業自提年金,
由政府帶頭示範,至於退休俸改革,既得利益一定反彈,最糟結果就是
訴訟而已,就算有人自焚、跳樓、絕食等行為,也只有一時動盪,終將平息。
退休原本就是長期人生規劃,每個人情況不同,絕無公平可言,但是政府不應
一手收退撫基金,一手護盤,又要罵人吃相難看,最重要的,大家入公門之初
,就應有無法發大財的心理準備,房子夠住足以,多買幾間也無法帶到後世,
徒留子孫爭執,禍起蕭墻。
建議政府,改革應有魄力,並真正賦予公家機關公權力,而不是看到民意代表就妥協,
要改退休俸就應抓住大方向,不要又摻雜年金進來攪和,而且應誠意道歉,目前已經
無法保證「最後支付責任」,開放有意回任者晉用管道,但是年資必須結算。
既然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那麼就應積極鼓勵生育,將節省經費補助下一代教育費用,
公務員絕對不是壞人,這是雇主該負的澄清責任,也應積極提供現職人員福利措施,
非以打壓為樂。
結論:1.所有在職人員結清年資,採計補償措施,回歸勞基法帳戶制度。
2.退休人員撥回已繳退撫基金加計利息,月退休金按現額減半。
3.橫跨新舊制者,18%利息全部刪除。
4.現職公務人員加薪10%到15%。
5.補貼教育費用以及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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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倒閉,提高現職人員薪水及加班費,結算目前年資,給予現職
補償措施,然後不要再苛扣退撫費用,讓所有國民一體適用勞基法。
公務員是國民選擇職業之一種,絕對沒有比較高級,卻受到很多不平
的限制,退休給付制度自肥也罷,要設定停損點,就不要三心二意,
公務員也不院受到污名化,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服務法鬆綁,不要
用聖人條款綁死,現行刑法詐欺、背信以及公務員身分加重已經足夠。
說實在的,公務員有那麼好,還不是被社會大眾歧視,雇主還蓄意為之,
所以,個人希望國民自立自強,每個人應為自己未來負責,適時儲糧才不
會被雨天抽傘。
筆者從不知有年金這回事,回歸勞保建立退休帳戶,鼓勵就業自提年金,
由政府帶頭示範,至於退休俸改革,既得利益一定反彈,最糟結果就是
訴訟而已,就算有人自焚、跳樓、絕食等行為,也只有一時動盪,終將平息。
退休原本就是長期人生規劃,每個人情況不同,絕無公平可言,但是政府不應
一手收退撫基金,一手護盤,又要罵人吃相難看,最重要的,大家入公門之初
,就應有無法發大財的心理準備,房子夠住足以,多買幾間也無法帶到後世,
徒留子孫爭執,禍起蕭墻。
建議政府,改革應有魄力,並真正賦予公家機關公權力,而不是看到民意代表就妥協,
要改退休俸就應抓住大方向,不要又摻雜年金進來攪和,而且應誠意道歉,目前已經
無法保證「最後支付責任」,開放有意回任者晉用管道,但是年資必須結算。
既然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那麼就應積極鼓勵生育,將節省經費補助下一代教育費用,
公務員絕對不是壞人,這是雇主該負的澄清責任,也應積極提供現職人員福利措施,
非以打壓為樂。
結論:1.所有在職人員結清年資,採計補償措施,回歸勞基法帳戶制度。
2.退休人員撥回已繳退撫基金加計利息,月退休金按現額減半。
3.橫跨新舊制者,18%利息全部刪除。
4.現職公務人員加薪10%到15%。
5.補貼教育費用以及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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